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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来拯救我的楼市 退房风潮困扰上海楼市

2005-12-12 22:43    作者:大众房产网   来源:  

  楼市的多米诺骨牌似乎在被又一次碰及:因为房价下降,越来越多购买了预售房的人开始采取集体行动:或拒收房屋,或停止还贷,或走向法庭,诉求只有一个:退房!一份旨在化解“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出现”的社会性风险的报告,正由上海的数个部门紧急起草。
  透过退房风潮这道2005年标志性的楼市图景,人们发现,宏观调控下,市场行情虽在逆转,但楼市困局仍待破局。
  退房风潮涌上海11月23日,51名“水岸蓝桥”的业主向上海地产十强的大华集团递交了退房申请,并声明集体停止偿还房贷。这一通过采取“暂停还贷”的强行手段来多方施压的集体行动,将上海“退房风潮”的惊涛一层层地掀起。
  房价下跌是退房风起的真实原因。“水岸蓝桥”的退房业主代表甘先生说,为了退房,他们宁愿按合同约定,承担总房价3%的违约金及一切相关费用。这些退房人大多是在去年底和今年初上海楼市巅峰时预购的,当时买价在9000元/平方米至14200元/平方米之间,如今周边同类二手新房的挂牌价已跌至每平方米8000元到9500元之间,且许多房子是带装修的。如此一来,房子还没到手,每套价格就缩水少则十多万,多则二十余万,两害相权,违约退房实为减损。
  越来越多的开发商频陷类似的困局。“达安春之声”、“金沙雅苑”的退房风波未平,浦东超大楼盘中邦风雅颂的拒收事件又起;万科蓝山小城也因降价引起前期业主扛起“退房”旗号,浦东世纪公园板块某大盘的退房纠纷欲理还乱。
  据悉,《上海市房地产行业法律风险实证研究报告》正在紧张调研、起草中。一位课题组成员说,销售环节的法律纠纷将大规模上升,与传统的融资风险并列为房地产市场的最大风险。而这一判断的主要依据正是愈演愈烈的退房风潮。
  上海楼市深陷困局
  从通宵达旦“排队抢购”到此起彼伏的“集体退房”,上海楼市之变其实是宏观调控洗礼下的整个楼市缩影。眼下,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逐季下降,房价涨幅回落,宏观调控的成效确在显现,但上海“退房风潮”折射楼市博弈未消,困局犹在。
  困局之一:调控效果预期的放大与市场承受力的人为缩小
  上海房地产业协会信息中心的一位人士说,降价对于眼下楼市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不降则滞销“等死”;降价幅度过大,以前的买房人就会寻找各种理由退房,是“找死”。
  一方面买房人普遍预期调控会使房价大幅回归,一方面开发商将前期业主的退房倾向作为选择降价与否的障碍。不肯大块“割肉”的开发商是进亦难、退亦难。只有前期销售不多的开发商才敢对同一楼盘作较大降价,而大多数人不是不想降而是不敢踩进“雷区”。
  困局之二:调控手段的金融约束性与各银行的“经济”自利性
  金融工具曾帮助百姓实现购房梦想,但也曾在房价疯涨中推波助澜。楼市火爆时,银行放松审批、降低首付,甚至虚假贷款。这既放大了地产风险,也导致金融受累。
  今年楼市宏观调控伊始,上海16家银行达成“君子协定”:统一将同一借款人申请第一套房最高贷款定为7成,第二套、第三套房要提高首付比例、上浮贷款利率。而眼下,在多家银行明年的房贷政策中,一手房最高贷款额已升至8成,优惠利率比比皆是。为逐利,相当程度上银行想“釜底添薪”,为楼市行情走阳提供推力。客观上,这也为开发商力挺房价、博弈后市提供了物质与心理支撑。
  困局之三:调控目标的“坚持到底”与地方政府的投鼠忌器“行百里者半九十”,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教授指出,当前楼市调控的成效确已开始显现,但仍未到“大功告成”时。一些人士大谈调控效果如何,意在鼓吹放松调控力度。事实上,全国楼市敏感地区的房价虽有回落,但整体看仍然处在高位;而11月份以来,深圳、广州房价狂飙,这些均说明楼市调控绝不能半途而废,否则,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与市场相互推动,很可能再度反弹。但地方政府和某些部门似乎投鼠忌器,他们担心的是利润下降产业拉动、出让土地款收不回。
  拿什么拯救楼市
  业内专家指出,房价只是土地、税收、金融诸项政策综合作用的外在表现,如果政策先天就留下了可能破坏社会经济秩序、打破公平机制的漏洞,资本焉能不钻空子?监管、税收诸部门如不能在调控中寻求解决以下问题的契机,那么,本次楼市调控只会为下一轮调控提供同样的理由。
  实行土地公开拍卖,在房产源头上,赋予地价形成以比较合理的竞争机制。房产暴利首要源于不规范的土地制度,近年来的土地出让金根本不是真实的市场价格。一项统计显示,全国大于70%的土地以协议方式出让,大于20%的土地无偿调拨,只有不到5%的土地出让采取拍卖的方式,且其操作的公正性有待质疑,所形成的地价也没有反映真实的地产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国资委宏观经济研究中心的一位专家指出,要改变开发商一拿到土地开发权即获得巨大暴利空间,必须彻底推行土地使用权的有序拍卖制度,实现房地产初始环节上的市场调节
  政府须建立可行的利益调节机制,以合适的比例收取土地级差的增值收益。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束克欣说,地价高速变化,“多占地,多得利,占好地,得好利”,如此这般,开发商何乐而不为?据有关统计资料分析,投资房地产买卖的平均回报至少为18.99%,而租赁房屋的平均回报为8.17%,两者相差10%。
  上海市房地产学会的一位专家认为,政府收取土地增值收益实质上是房地产增值收益的再分配,这项收益完全可用作低收入家庭住房补贴资金,以体现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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