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炒房客的异地噩梦
2005-12-08 19:10 作者:大众房产网 来源:
自从2003年,房产投资成为大热门以后,房价大幅度飙升,只要是在今年年初之前介入房产投资的人,想不赚钱都挺难,只是赚多赚少的问题。而那些南征北战的“炒房团”成员,更是成为了房产市场上的主角,走到哪里,房价涨到哪里。可就在这些炒房客当中,居然有人不仅没有赚到钱,还有可能把投资的本金全部赔进去。
见多了房产“暴利”的上海人,从2003年开始就避开上海已经处于高位的房价,转向外地寻找投资机会。如温州炒房团一样,上海的“炒铺团”迅速涌向全国各地,杨名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冲出上海,而且本着求“稳”的目的看中了挂着承诺收益名目的异地商铺,只是投资200余万元做成的美梦,着实变成了噩梦。
嗅到风险还在追加投资
10月31日,延安路上的一家咖啡厅。七八个原本陌生的投资者坐在了一起,其中包括杨名。促使他们走到一起来的原因只有一个:所投资的广西北海酒店式公寓迟迟没有交房,而飞到北海维权的成本又太高,于是大家碰头打算联合请一个律师进行集体诉讼。
“当初购买,就是冲着开发商承诺的租金收益去的。房价低,承诺的租金又可观,算下来的年投资收益率在8%左右,有什么理由不投资呢?”杨名告诉记者。
这个名为北海凯旋国际商务大酒店的楼盘曾经到上海的某个房展会参展,而它开出的条件也颇让人心动。5000元/平方米左右的单价,41平方米总价也只有21.6万元,而且买下房子之后,开发商还将提供代为经营管理的服务,并提供一定金额的保底租金,每年保证投资者有30天的免费入住时间
“我粗略算了一下,每套房间的年保底租金大概有19000元左右,平均到每月接近1500元。扣除每月还贷,还有600元的月租收入。而且自己还可以去住30天,也可以请朋友去住住,又赚钱又享受。于是就投资了。”与杨名一起投资的另外一位廖先生告诉记者。他同样看中了开发商描绘的美丽前景,几乎不加考虑就和廖先生等几名同伴踏上旅程,而且开发商为了吸引投资者,还提供差旅费返回的优惠。
事情进行的异常顺利,杨名购买了两套41平方米左右的房产,其他两位同伴各买一套。甚至当杨名他们提出修改一些合同条款时,开发商也几乎不假思索地答应。他们在第二天就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一份《加盟经营合同》,付出了30%约6.5万元的首付款,并同时签署《贷款协议》,其它70%通过银行贷款解决。第三天他们享受了北海美丽的沙滩之后就返回了上海。
然而,10个月之后,这次看上去完美的旅程却成为了一次陷阱。2005年5月,是合同约定的交房期,但他们并没有接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更没有拿到当初约定的保底租金。而异地投资的麻烦也开始出现,他们只有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和开发商交涉,但慢慢地电话已经找不到对方了,他们有些慌乱。直到5月底,开发商才派了一个代表到上海来解释,说是因为银行政策的变化导致购房人的贷款没有批下来,于是酒店的装修款无法到位,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去。“他们给出的理由是按照当地政策,酒店的毛坯部分可以贷款,但装修款是不能贷的,于是我们能拿到的贷款只有50%,所以导致无法交房。但这种政策又不是现在才有的,为什么买的时候不告诉我们呢?”一位陈姓购房者说,“他们过来的目的是想重新签一个贷款协议,这个协议提供给投资者两个选择,一是另外20%贷款向开发商借,利率和银行贷款利率一样,另外一个选择就是不能贷款的部分,投资者自己付款,打85折。”然而因为对开发商起了疑心,有一些购房者已经打算退房。但结果是,无论选择继续付款还是选择退房的,都没有得到开发商令人满意的答复:选择继续付款的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的产权证,而选择退房的人将声明传真过去,却迟迟没有退款。
“我们已经委托上海四维律师事务所的熊立民律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并打算就开发商的部分财产申请保全。我们要求法院帮助我们追讨被套牢的资金,解除与开发商间的房屋买卖和加盟经营合同。”陈姓购房者告诉记者。
在这些投资者情绪相当激烈的时候,杨名始终很少发言。只是到讨论快结束的时候,他才说出在今年5月底开发商代表到上海谈判的时候,他和他们重新签署了《贷款协议》,而且选择了第二种方案,就是自己再增加了20%的付款,打85折,但却到现在都没有拿到产权证。他仍然看好这笔投资,当大家已经打算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的时候,他仍然心存希望。
熊立民律师表示,异地购房者的维权成本很高,律师费、差旅费金额不菲,如果购房者委托一名律师,提起集团诉讼,要求法院合并审理,那么诉讼成本由众人分担,将会降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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