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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直拨楼市

2005-11-10 08:00    作者:齐鲁晚报   来源:  

    周四直拨楼市  
  对于您来说,房子无小事。
  对于我们来说,您的声音很重要。
  有事,周四直拨楼市。
  
  2004年6月张女士买了一套二手房,一次性付清了17万元的房款。张女士一直拿着房主的房产证。由于房主没有新房,所以房主想等自己买到新房后再给张女士办理房产证。但现在由于房东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新房,所以他又想要回房子,张女士想问该怎么办。
  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张俊亭律师:首先要看买卖协议中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是附延缓条件的买卖合同,则合同在原房主买到新房前不生效;如果没有上述约定,则原房主要回房子,就是违约。因为合同已生效,张女士已履行交款义务,原房主必须履行交房义务。并且原房主有义务协助张女士办理房产证,如果原房主拒不协助办理,张女士可以起诉。
  李女士想买一套价值35万元的二手房,但现在的房主有15年的贷款要还。房主希望李女士能先交20万元,等他用这些钱还贷款后再给李女士办理过户手续。李女士想问一下,这样做是不是有风险。如何规避风险?
  张俊亭律师:李女士首先应该和房东看一下贷款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银行同意,就可以提前还贷。一般情况下银行不允许提前还贷,如果允许的话可能要交一笔违约金。如果银行不同意提前还贷,则可以考虑变更贷款合同主体,把贷款人由原来的房东变成李女士,然后李女士自己还剩余的贷款就行了。当然是否允许贷款人变更取决于银行。如果银行同意变更,银行还要考察李女士的资信情况。建议李女士先问清楚上述问题,再做取舍。
  刘先生在建设路附近买了一套房子,有房产证,但是没有土地证。售楼人员向刘先生解释说,土地证都是大证,无法分给每一户。但是刘先生看到他周围的人都有土地证。刘先生想问一下土地证究竟是怎么回事。
  张俊亭律师:土地证一般都先以大证的形式办在开发商的名下,然后再到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单户的土地证。如果尚未办下土地证,应尽快催促开发商;如临时没办下来,一般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房主的权利。
  
  本期值班记者 赵炜
  热线电话:0531-85196543
  热线时间:每周四上午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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