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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也需“和谐”

2005-10-27 08:00    作者:齐鲁晚报   来源:  

  晚上七点多,天色已晚,车驶入小区到处漆黑一片。不要以为这是暂时的停电,而是每天晚上8点左右物业公司才会把小区内的路灯亮起。真盼望傍晚时刻驶入小区的一瞬间,眼前是明亮的天地,盼望有一个贴心好“管家”。
  随着中高档居住区的增多,像这种类似的事情在很多中高档社区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着,重收费,轻服务,不注意帮助业主解决房屋修缮、水电管道维修的具体困难;只维持水电费代收和组织打扫环境卫生,对于停车、供暖、治安以及公用设施维修等需要公益事业不过问……这些现象经常在朋友聊天中说起。
  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看上去都是婆婆妈妈的琐碎小事,但关系着居民生活质量的高低,影响着居住情绪的好坏。而且好的物业管理对投资型房产增值的有利因素。投资型房产目的是为了出租。好的物业管理,会把小区搞得井井有条,避免了房东与租户间的很多麻烦。
  针对物业管理重管理还是重服务的问题,采访中很多律师普遍认为:其实,很多时候,在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纠纷中,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到位占了很大一部分。比如说,屋顶漏雨迟迟得不到解决,小区屡次发生被盗事件,楼道的灯坏了不能及时更换等等。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业主就会采取拖欠或者拒交物业费的办法来“报复”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是有偿的,管理也是有偿的,业主认为自己付出了货币,他就有权利要求“买”到相应的服务,如果当大多数物业管理公司都能摆正自己的位置,把管理真正地变成服务,那时候,相信他们和业主的关系会更融洽。
  我们呼吁每一个居住社区都去认识和重视物业管理,积极主动地帮助居民打造物业“好管家”,为业主创造一个舒适、理想的生活环境,奠定安居乐业的生活基础。     文/贾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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