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众房产网 > 总站 > 头条新闻 >

济南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

2005-10-26 22:33    作者:大众房产网   来源:  

    本报济南10月25日讯 关于商品房预售制度的争论还未平息,济南市即将于10月26日起执行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细则,又在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方面在国内开创了一个新的模式――引入担保公司加强对预售款的监管。
  该细则规定,由预售人在银行开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由预售人、监管银行和担保公司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同时预售人委托担保公司向预购人出具保证商品房预售款按规定用于预售商品房建设的担保书,由担保公司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义务,而担保公司作为预售资金合法使用的担保方,自觉承担监管义务。市建委对于从事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和开户银行进行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督,保证预售款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房地产业属资金密集型产业。济南2004年商品房预售款约90亿元,对济南房地产业的影响不可小觑。专家认为这一办法的实施对防止开发商转移市场风险、保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能起到积极作用。
admin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