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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建委提醒:侥幸购买“野楼盘”后患无穷

2005-09-13 18:17    作者:大众房产网   来源:  

       生活日报9月12日报道(记者 刘玉波)济南市建委昨日通过本报发出提醒,购买违法房屋的危害之一便是不能办理房产证,为避免居民利益受损,市民和单位不要购买违规旧村改造房。
  济南市建委表示,违规旧村改造房,一是违反了国家《土地法》、《规划法》、《建筑法》、《房地产法》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影响非常恶劣;二是导致了大量耕地和其他集体土地被非法占用并流入房地产市场;三是逃缴土地出让金和各种城建规费;四是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五是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不配套,影响城市功能和环境的改善提升;六是不能办理合法房产手续。
  此前,不断有读者来电询问:“以旧村(居)改造名义实施违法开发建设的行为有哪些?”济南市建委就此明确指出,以旧村(居)改造名义实施违法开发建设行为主要有:1.
  违反土地法规,为取得土地利用许可,擅自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的行为;2.
  违反规划法规,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行为;3.
  违反建筑法规,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或未通过竣工验收备案擅自交付使用的行为;4.
  违反房地产法规,未取得开发经营权证明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擅自进行商品房开发和预售商品房的行为。
  针对部分居民购买违法旧村改造房的侥幸和从众心理,济南市建委再次提醒说,购买违法房屋,一是不能办理房产证,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护,在以后的拆迁中得不到合法补偿,也不能依法进行转让、抵押、赠与、继承;二是住房质量没有保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房屋维修没有保证,居住不放心;三是小区配套不完善,孩子入托入学、老人就医、物业管理等没有保证,水、电、暖等收费不规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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