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众房产网 > 总站 > 头条新闻 >

违法房如何处置11月才能定

2005-09-05 18:00    作者:大众房产网   来源:  

生活日报9月1日讯(记者 刘玉波)昨日,济南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妥善解决“双清”工作中查处的住宅类建筑房屋所有权证遗留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部分违规建筑的善后处置作出了规定。部分违法旧村改造项目开发商迅即借此“大做文章”,再次声称“交了罚款就合法了”,来忽悠购房者。权威部门就此通过本报澄清:该《通知》不适用于目前正在清理整顿的违法旧村改造项目,已建的违法旧村改造项目如何处置还没定。
  今天上午,本报接到大量读者反映,他们去售楼处要求退房时被开发商告知“政策已经出来了,只要交点罚款房子就合法了,就能办证了”。据记者调查,部分开发商扯出来遮丑的所谓新“政策”,就是济南市政府昨日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双清”工作中查处的住宅类建筑房屋所有权证遗留问题的通知》。由于部分购房者对政策的针对性把握不准,一些违法旧村改造项目开发商就“偷换概念”,借此大做文章,“睁着眼说瞎话。”
  为了澄清这一“流言”,记者今天下午专门就此走访了济南市“双清”办和济南市建委等部门。权威人士明确表示,市政府昨日下发的《通知》适用范围是:纳入“双清”范围(1990年4月1日至2003年5月12日)的住宅类违法建筑(含商住、办公住宅综合楼)。也就是说,该《通知》是专门针对“双清”期间的部分遗留问题出台的处置方案,并不适用于正在进行的违法旧村改造项目活动。
  另据权威人士介绍,济南市清理整顿违法旧村改造项目活动启动以来,已建成的违法旧村改造项目如何处置还没定,没有出台任何针对的政策。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从今天起至9月10日,为各区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至31日,济南市建委将牵头,组织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房管局、城管执法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区旧村(居)改造工作进行组织检查;11月1日至12月31日,市政府将制定政策,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处理以旧村(居)改造名义进行的违法开发建设行为。
  也就是说,按照工作进度,已建成的违法旧村改造项目如何处置,最权威的说法是进入11月份才能敲定。


admin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