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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利大?弊大?

2005-08-26 08:00    作者:齐鲁晚报   来源:  

 

 就像一枚硬币有正反两面,商品房预售制度也不例外。在舆论的聚光灯下,如何看待这一存在十几年的制度,成为大家争论的焦点。
  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立了预售许可制度。目前各主要城市商品房预售比例普遍在80%以上,部分城市甚至达90%以上。
  长期以来,我国城镇住房总量供不应求,加快建设、增加住房供应是客观需要。商品房预售制加速了整个建设资金周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
  此外,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滞后,目前除银行贷款外基本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房屋预售成为房地产开发融资的重要手段。据统计,目前开发资金来源中,约40%来源于预售获得的资金。
  目前预售价格较现售约低10%-15%。这也是预售制度为消费者所接受的重要原因。
  尽管商品房预售制度在促进住宅产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所存在的弊端也浮出水面。
  如预售商品房销售行为与房屋实际交付行为之间有一定的存在时间差,给部分开发商虚假宣传、改变规划、延期交房等不规范行为留下了空子,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此外,商品房预售制度,对政府和银行的监管能力要求较高,预售制度中隐含的风险因素,客观上要求政府对开发行为,银行对资金和预售款使用行为具有较强的监管能力,管理成本也相对较高。
  因此,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支持取消的人表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禁止期房销售,对于促进优胜劣汰,提高房地产行业集中度;规范市场行为,维护购房者权益等会起到积极作用。
  反对取消的人认为,一旦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市场供应规模将较大程度地萎缩,从而影响房价的稳定和市场的平稳发展。
  也有专家认为,商品房预售管理制度涉及方方面面,不是简单的保留还是取消的问题,对于其背后深层次的问题还需要做深入研究,如积极拓展房地产融资渠道、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强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据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

暴露楼市管理五大漏洞

  社会各界也对预售制度议论纷纷。从各方争论中,我们不难发现房地产市场运行机制中存在的5大漏洞。
  对于房地产开发商而言,商品房预售的融资功能是显而易见的,因此面对取消商品房预售的声音,不少开发商表示反对。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易宪容指出,中国的金融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一方面国内有大量储蓄资金以低收益方式存在银行,另一方面又有许多中小企业由于资金缺乏而不能得到持续发展。因此,建立多元化的金融体系恰是国内房地产金融得以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据有关专家介绍,在发达国家如美国,开发资金主要来自信托、基金、债市等直接融资渠道,银行贷款仅占其总负债的10%左右。因此当前要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拓宽非银行融资渠道,这样既能满足房地产业发展的合理需要,也能有效控制和分散银行信贷风险。
  现实生活中,房地产开发商携款而逃,“半拉子”工程使得购房者收房日期无限延长,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
  由此可见,预售款监管是当前商品房预售管理的一个薄弱环节。有专家指出,必须改变预售款完全由开发商支配和使用的做法,引入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类似香港的律师楼、一些国家的专营担保机构,对预售款实施有效监管,保证预售款专项用于项目开发,防范预售款被挪用、套牢等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建议取消预售制度时指出,我国房地产贷款具有潜在风险,这其中房地产开发商贷款的不良率较高。
  而且,基层银行发放房地产贷款存在不少操作风险,如贷前审查流于形式,随意简化手续,对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审核不严,对明显存在疑点的资料不深入调查核实等。
  有关专家认为,预购商品房按揭贷款,是以开发企业作阶段性担保为前提的,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应当强化对开发商资信和开发项目运营情况的审查,实施有差别的贷款政策,对于资信不足、项目运营状况不好的,坚决不发放按揭贷款。对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且交易量比较集中的商品房预售,应当重点核查,有效制止“假按揭”。
  有些楼盘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却采取内部认购等方式变相预售,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或发布虚假不实广告,以及违规挪用预售款等违法违规活动。
  由此可见,在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方面,还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有关专家建议,允许地方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在国家规定的最低预售条件基础上,将调整商品房预售条件的设定作为调节市场的手段,适时调整商品房预售门槛,通过控制商品房上市速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对于购买期房的人而言,很多人都不敢相信摆在售楼大厅的销控表,认为这是开发商随意变换的数字游戏。
  预售阶段,由于购房者获得房屋销售信息的渠道很少,只能任由售楼人员摆布。购房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主要原因是买卖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
  在新一轮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中,加强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也是其中主要内容。有专家表示,当前要建立健全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联机登记备案系统,实现对每套商品房预售全过程的跟踪管理,扭转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局面,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环境,及时发现和制止预售中的不良行为。同时,通过信息资源共享,使银行也可以便捷地查询到商品房交易情况、权属状况、抵押、查封等信息,降低放贷风险。
  (据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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