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地产个税开征箭在弦上
2005-07-14 08:00 作者:齐鲁晚报 来源:
虽然房地产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全国许多城市触礁,济南市开征个税仍然已经箭在弦上,济南市地税局表示,近日内一个新的征收个税细则就会出台,这个细则将详细规定有关的实施细节。
房地产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条款明确规定的税种,但是,过去10几年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处于成长状态,因此,国内所有城市的房产转让都没有明确征收个人所得税。随着国家整顿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出台,房产转让个税征收在一些城市开始执行,但是由于税率高达20%,因此,在北京、南京等城市开征后相继遇阻停滞,青岛、广州等地降低税率进行征收。
记者从已经明确表示征收房地产转让个税的长清地税局了解到,目前该区已经停办有关房产转让,等待济南市免税细则的出台,细则出台后即开征房地产转让个人所得税。济南市地税局有关部门证实了长清地税局的说法。
据知情人士透露,近日内,济南市针对房地产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细则就将出台,该细则有可能会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居住5年以上唯一自有住房”可以免税的政策,征收的税率有可能是交易差价的20%,另一个说法是,税率可能会有所降低。
记者同时对征收个税可能受影响最大的二手房中介公司进行了调查,中介公司普遍认为个税“收不起来”,因为如果征收个税,二手房市场就将“陷入停滞”,他们对征收个税给二手楼市带来的影响普遍持消极态度。而济南市民杨小姐则认为,征收房地产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注重市民改善居住环境的需要,将会打击市民购买新房换旧房的积极性,从而打击市场的消费能力。
个税开征将给济南楼市带来什么,我们将拭目以待。
文/金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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