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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广征民意

2005-07-11 08:00    作者:齐鲁晚报   来源:  

  据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物权法是一部明确物的归属,保护物权,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事基本法律,这部法律草案提请审议伊始就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日前向社会全文公布物权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
  已经三审的物权法草案,共5编20章268条。草案明确了物权法的调整范围和原则,并分别对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作了详细的规定,同时还对登记制度、物权的保护、相邻关系、共有、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占有等作了规定。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征求、收集本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法学教学研究等单位的意见,于2005年8月20日以前将意见汇总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各地人民群众可以将意见分别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也可以将意见直接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100805),或者通过中国人大网站(www.npc.gov.cn)提出意见。
    为什么要制定物权法
  物权法是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完备的。自然经济,一般不需要物权法。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也不需要物权法。我国的改革,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自觉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和环节,以适应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实现现代化的历史要求。按照改革开放的要求,我国的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对物权作出了不少规定,这些规定已经并将继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这些规定,今天看来是不够的。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要有较为完备的财产流通制度,还要有较为完备的财产归属和利用制度,否则,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有关财产的许多行为就无所适从,审判实践中有关财产的许多纠纷就无法可依,因此,制定一部物权法是十分必要的。   (据新华社)
    我国的物权法律网络
  物权法规范有形财产关系,是在宪法的统率下,物权法和经济法、刑法等法律部门,纵横交错,组成法律网络,共同发挥作用。
  ――物权法与宪法。宪法规定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非公有制经济以及公民的私有财产权等问题。如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私有财产权包括哪些权利?私有财产受侵犯的怎么办?应当承担哪些民事责任?这些问题都需要物权法作出具体规定。
  ――物权法与民法。物权法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物权法,就没有完整的民法,民法的其他内容如民法总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规定,对物权法的实施起着相辅相成的作用。
  ――物权法与经济法。物权法中讲的遵守法律,除了物权法的规定,包括民法的其他规定,还包括经济法的规定。有关私人不能成为土地的所有者,矿产资源只能属于国家专有,严禁占用耕地建窑、建坟等等,都属于经济法的规定,物权的主体都应当遵守。
  ――物权法与刑法。有形财产关系,构不成犯罪的,主要由物权法和经济法调整,构成犯罪的,还需要刑法作出规定。如侵占财产,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承担刑事责任。(据新华社)
    物权法有关名词解释
  物权
  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是一种重要的财产权,与债权、知识产权等其他财产权不同,物权的客体主要是动产和不动产。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包括能够为人力所控制的电、气、光波、磁波等物。物权法的调整对象是物的归属关系以及对物的占有、利用而发生的财产关系。
  共有
  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关系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发生,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发生,还可以根据共同受赠、共同继承等法律行为发生。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例如,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并约定对该汽车按照其出资额享有权利,即为按份共有。夫妻双方对他们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应当不分彼此地享有权利,即为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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