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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险可按年缴费

2005-07-02 08:00    作者:齐鲁晚报   来源:  

  新华社北京7月1日专电 长期以来,房贷险因为种种不足而为人诟病,房贷险条款也在去年被消协斥为“霸王条款”,而今保险公司正着手与银行合作谋求摆脱尴尬处境。
  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在京联合宣布,从7月18日起,凡到农行北京、上海等24个省(市)分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并向这两家保险公司购买房贷保险的,保险费由一次性缴纳(趸缴)改为按年缴纳(年缴)。如此大规模推广房贷险按年缴费还是第一次。
  目前市场的房贷险为人所诟病的最大问题就是,房贷险保费必须在购房时一次性缴纳;但是随着消费者逐月还贷,贷款额是递减的,保费额也应该递减,到最后一年保费应该为零,而目前的房贷险保费计算却是“一刀切”。有专家就指出,房贷险一次性多收了至少一倍以上的保费。
  据介绍,缴费方式改变后降低了借款人的资金压力。以一笔30年期、50万元的贷款为例,若采用趸缴方式,按照北京市场目前的保险费率,借款人需一次性缴纳保险费几千元,而如果采用年缴方式,借款人第一年只需支付300元保险费。
  在年缴方案下,保险金额对应于贷款余额,由于贷款余额最多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随着贷款按月偿还,保险金额逐年降低,保险费也逐年下降,减少了借款人的保险费支出。
  此外,年缴还免除了各种复杂的退保手续。趸缴方式下,借款人若部分提前还款,保险公司不退还保险费;若提前还清全部贷款,保险公司可以退还以后年度的保险费,但退保手续比较复杂而且要扣除部分手续费用。改用年缴方式后,若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由于以后年度保险费尚未缴纳,无需履行退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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