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大众房产网 > 总站 > 头条新闻 >

省城住房困难户有福音

2005-06-07 08:00    作者:齐鲁晚报   来源:  

   首批经济房项目敲定
   拨付土地3400余亩

  本报济南6月6日讯 (记者 郝爱萍 通讯员 李钢)记者今天从济南市房管局获悉,经济南市城市建设审批小组正式批准,济南市历城区张马片区和槐荫区大金片区成为省城首批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两个项目建设用地达到3400亩,另外三个片区选址也基本完成。
  据济南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的负责人介绍,半年来,济南市抓紧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除了原来从拆迁部门接管过来的项目外,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审批小组日前正式批准了两处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一处是位于工业北路的历城区张马片区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超过3000亩,已经进入规划、定点阶段,征地工作目前正在有序展开;另一个项目是位于经十西路的槐荫区大金片区项目,该项目最终占地面积将超过400亩,该项目也进入了规划设计阶段。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七部委稳定房价的通知,济南市现已全面启动了经济适用房建设,除了上述两个3400亩的已批准项目,另外三个片区的选址工作也已经落实,即将进入经济适用房建设流程。
    确保年底前开工58万平方米
  政府划拨土地建房、军队和驻济单位建房、企业集资建房……为了积极筹建经济适用房,缓解平抑目前居高不下的房价,省城将采取多种方式来建设经济适用房,保证年底前开工建设58万平方米。
  为了完成这个目标,济南市将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筹建经济适用房项目。具体方式包括:由政府划拨土地,通过招标的方式来确定建设单位,这类方式确定的项目规模有15-20万平方米,目前确定的项目有历城区的张马片区、大金片区等;
  第二种方式是驻济军队和具备建设经济适用房的驻济单位可参与开发建设;第三,对于居住房条件较差,且有自有土地的企业可以通过集资建房,以经济适用房的名义建设立项。而对于机关单位则一律不允许进行集资建房。
  据悉,为了吸引开发商参与经济适用房建设,有关部门出台了具体的优惠条件,即参与建设的开发商可以以在建的项目为抵押向银行贷款,贷款的利率计入经济适用房建设成本,这样的话,加上政府的利润,开发商参与经济适用房的利润可达7%。同时,政府还鼓励开发商将在建的项目申请经济适用房,一旦获得批准,即可转为经济适用房项目。
    经济房盖多大 每户面积:65―80平方米
  今天从济南市房管局获悉,济南市即将出台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将确定济南市经济适用房建设标准,该标准上限确定为80平方米,下限确定为65平方米。
  据介绍,广大市民关注的《济南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也已经进入审批阶段,有关部门会签完后,可望在本月底前正式出台。面积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经济适用房建设下限为65平方米,上限为80平方米。对于销售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开发商的申请,进行最后定价,价格也可适当浮动,浮动范围可上可下。
  该办法还规定了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改变土地用途。鼓励市民用公积金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房管部门还将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进行公示。
admin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