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控房价划出“试验田”
2005-05-14 08:00 作者:齐鲁晚报 来源:
本报青岛5月13日讯(记者 刘大正)青岛市出台了一系列控制房价的措施之后,又开出了三块“试验田”。记者今天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该市决定出让三块土地用于建设普通商品房,建起的普通商品房将以低于同等地段商品房的价格向中等收入家庭销售。据悉,这也是该市出让的首批建设普通商品房用地。
据了解,青岛市新的住房政策将原来过于宽泛的经济适用房供应范围一分为二,向低收入家庭供应经济适用房,向中等收入家庭供应普通商品房。为了使普通商品房与商品房有严格区分,青岛市决定给普通商品房制定限价,同时购买普通商品房也要像购买经济适用房一样必须要有购房许可证。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口、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标准的家庭或单身者才可提出购买普通商品房的申请。按规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普通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据介绍,这次挂牌的三块地分别为:市南区地块(山东路西、宁夏路北),规划建筑面积为60618平方米,建起的房子合同均价为5800元/平方米;四方区地块规划建筑面积39913平方米,建起的房子合同均价为3900元/平方米;李沧区地块建起的房子合同均价为3800元/平方米。本次挂牌的期限为6月6日至17日。而按照青岛市有关部门统计,该市市内四区今年一季度商品房均价达到了每平方米6975元。
对此,有关专家认为,建设限价普通商品房,能够产生一定的稳定房价的效果,但具体能有多大作用,还需要市场的进一步验证。
admin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