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房地产投诉六大焦点
2005-03-10 08:00 作者:齐鲁晚报 来源:
伴随着房地产的不断升温,房地产投诉也在不断升温。从200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的投诉看,房地产投诉总量位列第三,房地产投诉的数量持续增长,平均每年增长20%。
据济南市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介绍,省城房地产投诉在以下几方面比较集中:
1、房产证。一些开发商由于土地的历史遗留问题,房产证办起来不顺利。
2、延期交房。部分开发商不严格履行合同,交房随意延期,少则一二个月,多则1年,延期后并以各种理由少支、不支违约金。
3、房屋质量问题。这类问题比较多,如房子未取得验收合格证就交房,交房质量不尽人意,开发商对售后服务不够重视,维修造成的损失赔偿起来有难度。
4、房屋交易不公平。包括合同不采用示范文本,偏向开发商一方,交付房屋时提附加条件,部分承诺不兑现。
5、物业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完全到位。
6、旧村改造问题。市民购买后容易产生一系列问题,不仅是房产证的问题,纠纷处理起来也比较难。
与房地产投诉热相适应,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都有所提高,相关法律法规也在走向完善。据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主任姜海如律师介绍,消费者通过切身遇到法律问题和有关方面的普法,他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律水平提高了。在一些法律法规的内容更加明确后,消费者也认识到上法庭是比较好的解决纠纷的途径。如一些开发商违规预售,违约严重。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颁布后,购房者逐步找到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促使售房透明度增加,情况有所好转。另外,以前诉讼主要是个人行为,现在集体诉讼在上升,这一方面是由于问题比较集中,另一方面也使消费者认识到了集体的力量。
那么如何才能给房地产投诉热降温,更好地维护购房者的权益呢?济南市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认为:
1、开发商要提高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平等地对待消费者。产品、服务出了问题不要紧,关键是如何正确地对待出现的问题,开发商应重视投诉,及时处理问题。
2、建立消协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媒体联动、协调处理的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监督。
3、消费者应懂得必要的购房知识和房产法规,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把开发商的承诺落实到合同里,掌握好与纠纷相关的证据。
文/郑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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