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锦上添丑
2005-02-01 17:24 作者:大众网房产网 来源:
只因市政修路,一家资金、资质、业绩都堪称地方一流的花园房产声名狼藉:原本芳誉遐迩、让市民引以骄傲的被称为某市地产绝版风光宝地的小区园林,竟是建立在非权属土地上!一觉醒来,业主们好似从天堂落到地狱,花园瞬间将变成马路,鸟语花香宁静怡人的环境变成充斥废气、噪音的过街楼?叫人气亦不气?恼亦不恼?
无独有偶,近日该城又爆出另一宗同类丑闻:包括篮球场在内的、占小区实际面积46%的花园,竟也建立在非开发商权属土地上。楼房卖光,业主入住,即有另一家公司前来施工,花园将在推土机的轰隆声中夷为平地。
会不会有第三家、第四家丑闻继出?这很难说,不过仅上述事实已经足以引为教训。
其实,有自尊、自信的开发商不会因为自惭形秽去假别人的土地营造自己项目的门面:所谓“草船借箭”,是因为自己缺乏实力;所谓“狐假虎威”,实在是假势欺人。在崇尚法治的市场经济社会里,能不能假人优势发展自己?能,关键是要假得名正言顺、假得生财有“道”,而绝不能搞什么假酒假药坑害顾客。为了一己之私坑蒙拐骗欺世觅财,这绝对为堂堂现代企业家所不齿。凡是以奸巧谋众人钱财者,到头来“机关算尽,反误了卿卿性命”。这样事情见得还少吗?
自然,市场经济体制在形成过程中各种规范、制度不健全,出现一些问题是难免的,但是仅仅是我们走向法治的阶梯而不能成为开发商逃脱责任、让业主吞下苦果的借口。出了问题,就要依法整治;犯了错误,就要勇于承担责任勇于改正错误,有错就改仍不失现代企业家的风范,而切不可丑上添丑。
不过平心而论,错误虽在肇事者身上,责任却未必“罪在朕躬”一身。开发商假非权属土地欺世,政府全然不出来制止?早制止就不会有今日。市长先生不一定知情,但是有关部门难道也不知情?业务主管或许缺位,难道具体办事的人,例如划红线的,审图的,批建的,办证的,盖章的,都得了健忘症?白内障?风水宝地,良园美景的广告铺天盖地,在长达六七年里,一拨一拨本地的、外地的、行业的、行内的、平头的、高冠的、中国的、外国的都来参观、学习、游赏、视察,难道就没有一个知情人敢于像《皇帝的新衣》中的小孩童,说一句实话?是不知该说,还是不想说?不屑说?不敢说?不能说?或抑不让说?这是知丑掩丑了。
知人丑而助人掩丑,则往往因为自身有丑。从手续上说,一个“证”的办理要经过多道程序,这些程序都没有人把关?有人把关又怎么会出这样的事?出了这样的事,为什么所有关口“集体失语”?我们不说要施以问责制,自我批评一下总不为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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