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举行了《山东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草案)》专题论证会,与会的10多位法律专家纷纷献计献策,其中关于小区车库(车位)的办证以及营销问题,尤其引人关注。
参加专题论证会的专家们多数认为,车库(车位)作为单独的商品,走向市场化是大势所趋,但前提必须要保障多数普通购房者的利益,防止一味热炒,因此非常有必要在立法中加以规范和明确。
在论证会上,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长鹏认为,在商品房预售阶段应不允许一个人购买多个车库,而且即使在购房者入住后,还应赋予后来购买房屋的有车业主以优先购买权,他可以从拥有多个车库的业主手中按照市场价优先购买,从而保障每一位有车业主的合法权益。
山东轻工业学院社科系的贾焕银和吴雪莲则提出,对于地下车库和地上露天车位应当区别对待,并规定只有小区业主才能购买,另外,车库(车位)的面积测算办法也需要法规进一步来明确。
对于该如何给车库办理权属证明,济南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的处长宋道勇介绍了当前济南市的做法,根据业主需要,既可以给车库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以落到商品房的所有权证上。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