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立项九年未出台
平均每天收到3-5条短信广告的小杜说:“信息泄露以后受广告骚扰,利益损害不算太大,但是维权成本太高,而且根本不知道告谁,不知道自己的信息是被谁泄露出去的,所以一般不会专门花时间去维权。”
面对这样的现实状况,专家建议应该从源头禁止个人信息的泄露:
首先是完善立法,2003年立项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迟迟未出台,学界业界都期待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有更加详细的规定。第二是企业自身应转变经营观念,“消费者信息某种程度上也是企业的财富,珍惜自己的财富,保护消费者信息其实也是保护了企业自己”,叶林说。第三是通过公安局、工商局、消协等部门加强刑事打击力度、行政执法力度和行业管理。
“遇到此类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可以去法院起诉民事损害,也可以去公安部门或行政部门投诉,要求查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说。 (新华社专电)
【相关链接】
调查显示———
八成多网友信息曾泄露房产中介网站嫌疑最大
近期,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1958人进行的在线调查显示,86.5%的受访网友表示自己的个人信息曾遭到泄露。在受访者认为最有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机构中,“需要注册个人信息的网站”和“房屋中介”名列前茅,楼盘的短信广告铺天盖地,同时具备这两种性质的房地产中介网站则是泄露个人信息的重灾区。
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