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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地产精装房陷毒气门 业主被警告半年勿住(2)

2012-03-15 09:17 作者: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万元每平方米精装修成本疑云 去年7月前后,当张倩发现到自己所购住宅精装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随即将现场装修情况拍照,并与世茂宫园开发商相关

  万元每平方米精装修成本疑云

  去年7月前后,当张倩发现到自己所购住宅精装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时,随即将现场装修情况拍照,并与世茂宫园开发商相关人士进行沟通。当时一名女工作人员在看到现场照片后表示:“说实在话,看到这些现场照片,我也挺吃惊的。”不过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张倩所称的“豆腐渣工程”按照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指的是整个工程的主体结构经不起推敲或存在严重隐患,但世茂宫园的主体结构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此不能被轻意认定为豆腐渣工程。

  该楼盘项目工程部一位汤姓总监也承认精装修材料存在瑕疵,但否认该住宅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汤总监解释称,装修所需石材皆由外地运进北京,并非就地采购,因此在长途运输过程中可能导致了一些石材的破损;此外装修工程在设计层面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设计中边角较多,容易导致石材破损等,目前该项目工程部门正在与相关设计部门就此进行沟通。

  当《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采访汤总监时,对方回应说“我已经跟业主解释过了,这是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但对于高破损率问题,对方以“不好控制”作答。

  鉴于汤总监承认 “精装修材料存在瑕疵”,开发商方面向张倩提出一套整改方案,即同意重新对这套房源的装修进行整改。不过鉴于对装修过程的不信任,张倩对整改方案提出了自己的补充条款,要求开发商重新购买装修材料,而张倩自己请施工队伍,但施工队伍的管理与成本由开发商统一负责。不过这一补充方案被开发商方面断然否决。

  僵持之下,张倩无奈地向开发商提出毛坯交房的请求,但要求开发商以1.2万元/平方米的精装修标准退还精装修费用,合计约240万元。但开发商方面以1.2万元/平方米的标准太高而不认同此方案,理由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没有1.2万元/平方米精装修标准的相关规定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张倩与开发商签订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确实没有1.2万元/平方米的精装修标准规定,而只是模糊地标明了精装修房交房。不过张倩对此提出了3条证据。首先,该楼盘一些对外宣传资料中包含1.2万元/平方米精装修标准的宣传语;其次,该楼盘销售人员的促销短信内也明确注明了该楼盘1.2万元/平方米的精装修标准;第三,张倩在与开发商相关人士的私下沟通录音中,开发商相关人士也承认该楼盘1.2万元/平方米精装修标准的事实。

  几番讨价还价之后,去年10月中旬,开发商方面答应张倩提出的毛坯房交房请求,不过只答应返还张倩20万~30万元的精装修退款。张倩对此表示“无法接受”,认为照此计算所谓1.2万元/平方米的精装修标准实际仅相当于1000多元/平方米,缩水近90%。于是双方僵持依旧,便由此出现了2011年12月31日张倩带验房师验房的一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询问开发商方面为何不以1.2万元/平方米精装修标准退还精装修费用时,得到的回应是“以合同为准”。

  ·记者观察

  精装修房自监管 遭遇“利”拷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叶书利 发自北京

  由于供应商安信地板遭受“甲醛超标”质疑,国内最大房企万科也被卷入漩涡。各地频发的维权“连续剧”,让精装修房监管缺失的残酷现实浮出水面。

  房师傅(北京)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资深验房师李玉锁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有关精装修房的纠纷很多,概括起来可分为4种:施工质量问题,如施工质量粗糙,严重影响居住和使用,甚至存在安全隐患;材料及设备使用问题,如合同标注模糊,导致施工质量难以合格等;环保问题,主要指竣工后室内空气质量问题;居室保修问题,也就是交付使用后相关装修材料和设备的后期保修规定等。

  以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监管为例,李玉锁介绍,目前精装修房在装修过程中名义上有监理机构存在,但因为监理机构受雇于开发商,不属于真正的独立第三方,所以基本起不到监督作用,导致施工过程出现几近零监管的状态。

  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房地产法律事务部首席律师李松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说,对目前精装修房收房中最常见的合同纠纷问题,如世茂宫园业主张倩(化名)在维权中所遇到的开发商不承认1.2万元/平方米精装修标准,因为合同中没有对此作明确规定,就只能通过法院解决,职能部门很难对此进行监管。

  李松提醒说,开发商为了逃避责任,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往往有意在合同中对精装修部分进行宽泛性说明,比如只表明精装修交房,而只字不提精装修标准,或者不列出精装修部分的明细表等,导致后期发生纠纷时,受害业主产生“无法可依”的维权困境,吃了哑巴亏。李松认为,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加强立法监管,尤其在精装修房的格式合同管理以及验房程序等方面有所作为。比如在特定合同格式中,强制要求开发商对精装修部分的相关使用材料、施工程序等明细信息列出清单,以约束开发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任由开发商“自我监管”。

  李玉锁透露,目前住建部正在加紧编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验收规范》的国内首个精装修房强制验房国标。根据住建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工作安排,《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计划于2011年底以标准条文以及工作报告形式完成报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精装修房监管缺失的现状,催生了“利”字当头的“丛林法则”。

  全经联常务理事杨廷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行业基本处于零监管状态,导致房企将精装修房变成了一种新的暴利工具。据估计,目前楼盘精装修部分的利润率达50%左右。

  北京联达四方房地产经纪公司董事长杨少锋也赞同这一观点,认为精装修房已被一些房企打造成利润 “奶牛”。他估算说,一般而言,市场上房企对外宣传的楼盘精装修价格至少高出实际成本30%。

  记者发现,报价上的偷换概念、定价过程中的自我喊价、材料使用上的偷梁换柱、卖房时的装聋作哑以及税收上的土地增值税抵扣,皆成为房企通过精装修房获利的常见表现方式。例如:开发商集中采购的相关装修材料,买进成本为批发价,但却以高于批发价约30%的市场价对外宣传其成本,两者间存在巨额的差价空间;在材料或相关设备明细表中以各种品牌加以装饰,而在实际施工中往往选用些假冒材料、次品或低价格的同品牌材料,以降低成本;精装修过程中装修的部分实际上仅为套内面积,与建筑面积间有着近20%的差距,如公摊等部分开发商本不应该收费,但现实中消费者却为此向开发商支付了装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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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