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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存在三大问题 各省下半年“大跃进”

2011-10-26 10:20 作者:孙乾 孙雪梅 来源:京华时报

  目前保障房建设存在选址离城区较远、部分质量不过关、退出机制不完善三大问题。

  昨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他表示,中国今年计划开工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预计将在11月底前全部开工。报告指出,目前保障房建设存在选址离城区较远、部分质量不过关、退出机制不完善三大问题。

  进度

  11月底前完成任务

  姜伟新表示,截至9月底,今年保障房已开工986万套,占年度计划的98%。“现在看,预计在11月底前能全部开工”。但是,姜伟新坦言,今年建设任务比去年有较大增加,一些地方资金筹措存在一定困难,中西部地区资金压力更大一些;有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未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拉长了建设周期。

  在土地落实方面,姜伟新表示,今年1—9月,全国已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4万多公顷。为方便群众生活和就业,一些城市还尽量在道路沿线和地铁站点周围建保障性住房。

  姜伟新还表示,日前,住建部对各地在建的保障性住房开展了质量安全检查。从检查情况看,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总体上是好的。

  问题

  1 选址离城区较远

  【问题】报告指出,少数地方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在离城市中心较远的地方,配套设施没能同步建设,建成后迟迟不能入住,或是入住了但生活不方便。有的保障性住房内部空间结构不合理,影响了使用功能。

  【回应】姜伟新表示:“我们将进一步督促地方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合理布局,科学选址,把保障性住房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地段。”同时,住建部将推广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做法,促进不同收入群体混合居住、和谐发展。

  2 部分质量不过关

  【问题】报告称,有的地方一些保障性住房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质量把关不严,个别工程还使用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回应】对此,姜伟新表示:“我们将督促各地确保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全面开工建设。”

  住建部将继续推行项目法人对住房建设质量负永久责任,其他参建单位按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负相应责任;推行参建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责任终身制;推广施工现场工程质量责任标牌,公示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负责人,并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接受社会监督。

  3 退出机制不完善

  【问题】报告称,家庭和个人住房、收入以及金融资产等情况基础信息不足,核定有一定难度。一些地方出现了骗租、骗购的情况。有的家庭收入增加了,但仍然不退出保障性住房,群众意见很大。

  【回应】针对这种情况,住建部要求地方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供应保障性住房;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的公众监督机制。

  此外,姜伟新提出,将进一步研究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一方面,通过控制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引导保障对象当收入条件改善、具备了一定经济能力后自然退出。另一方面,对租赁性保障房,要研究制订合适的、动态的、有利于退出的租金标准;对购置型保障房,要完善并严格执行交易时对收益调节的规定,消除牟利空间,确保保障性住房公平配置、合理使用。

  链接

  仍有2000万家庭住房不成套

  姜伟新透露,到2010年底,我国仍有2000多万户城镇低收入和少量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不成套,设施简陋,其中1000多万户居住在棚户区中。

  姜伟新还指出,城镇新就业职工和常住外来人口的住房困难问题也比较突出。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每年新增城镇人口1500多万。

  对此,姜伟新表示,“十二五”时期的保障性住房将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今后五年,将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户),到“十二五”末,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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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