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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永城强征耕地打伤村民 改变规划建设商品房(2)

2011-08-10 11:20 作者: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07年6月10日,永城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挂牌出让东城区芒砀路南段粮食储备库南侧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请示的批复》(永政土[2007]33号),对谢酒店村上

  2007年6月10日,永城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挂牌出让东城区芒砀路南段粮食储备库南侧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请示的批复》(永政土[2007]33号),对谢酒店村上述地块的“土地用途和出让年限”作了批复。根据该批复,该处地块将用于建设“物流服务及配送中心”,年限为“综合用地50年”。

  永城市相关部门提供的该处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显示,谢酒店村的该处地块的受让人是“河南中阳置业有限公司”。这份签订于2008年2月22日的合同第12条规定,受让人“按永城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设计要求建设”,但对主体建筑物性质、建筑限高等细节未作约定。

  从这些材料可以看出,至少在2008年2月之前,谢酒店村的该处地块与“中阳嘉园”这一房地产开发项目没有任何关联。

  但在永城市相关部门提供的开发商对该处地块的权属证书上,谢酒店村上述地块的“地类(用途)”一项,被填上了“商住”两字。

  这份签发于2010年9月16日、编号为“永国用(2010)第00064-1号”的土地权属证书显示,土地使用权人“河南中阳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出让获取了谢酒店村该处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9748平方米。

  此后的材料更让村民惊讶。两份2011年1月20日颁发的“永城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准书”清楚地记载了河南中阳置业有限公司将在上述地块建设“中阳嘉园”的1号楼和13号楼——前者地上12层,高38米;后者地上26层、地下1层,高78.6米。

  至此,原先规划的“物流服务及配送中心”,彻底变身为商品房项目。

  “面条”如何变成“馒头”?

  因对永城市相关部门提供的上述材料产生了怀疑,8月1日上午,谢善林等5名村民再次来到永城市委办公楼门口,要求政府作出解释。

  张红梅随即和村民代表一起来到信访局,并让永城市土管局执法大队的吴大队长前来解答村民的疑问。

  在问答过程中,有村民提出,当初征地时为何把一直在耕种的田地作为“改良草地”征收?吴大队长的回复是,无论耕地、草地、滩地还是洼地,其征收补偿的标准都是一样的。

  有村民提出,征地程序没有经过公告、听证和协商等程序,涉嫌违法,吴大队长的回应是,这个问题会由规划部门来回答。

  当天的问题焦点是:原先规划的“物流服务及配送中心”为何变成了房地产开发项目?

  据谢善林回忆,吴大队长对此的答复是,土地征收后,该处地块可以办物流,也可以开发房地产。张红梅随即向村民代表解释,这就像小麦收上来以后,磨成了面粉,可以做面条,也可以做馒头。

  在场的另一名村民告诉记者,他当时就坐在张红梅的对面。但张红梅和吴大队长都没有具体解释“面条”变成“馒头”的过程。

  中国青年报记者发现,截至2008年5月,官方文件中对谢酒店村该处地块的用途写的都是用于建设“物流服务及配送中心”,但在2011年4月的永城市市长办公会上,该处地块的用途变成了“中阳嘉园”项目。

  记者获得的一份2007年12月30日由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永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显示,“2007年12月4日下午,市长朱明伦在市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就物流服务及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用地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决定,综合物流服务及配送中心建设用地属经营性用地,采取招拍挂出让形式供地。挂牌出让的起始价每亩23万元。市国土资源局要认真做好出让前各项准备工作,依法按程序对该宗土地进行招拍挂。”

  2008年1月17日,永城市国土资源局在《商丘日报》上刊登《永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对谢酒店村的该处地块进行招拍挂。

  该公告的“挂牌出让地块信息”载明,该地块的面积为89.622亩,规划用途为“综合用地(物流服务及配送中心)”,出让年限为50年,起始价为2061.306万元——这与此前《永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规定的每亩23万元的价格一致。

  此后,河南中阳置业有限公司拍下了这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与永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08年5月1日印发的《永城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8]14号)显示,“2008年3月8日上午,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怀林受市政府副市长朱东亚委派,在侯岭乡小会议室主持召开沱南物流区和高压电器厂项目建设会议。”“会议指出,沱南物流区及高压电器厂建设项目是今年我市招商[简介 最新动态]引资的重点工程,市委、市政府对项目建设高度重视。”

  而在2011年5月5日印发的《永城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1]13号)上,谢酒店村上述地块对应的项目变成了“中阳嘉园”项目:“会议指出,‘中阳嘉园’项目是市委、市政府推进城郊村改造的重点项目,也是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的重要工程。目前,该项目各种手续齐全,各级各部门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力推进该项目建设进程。”

  尽管河南中阳置业有限公司与永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13条规定,前者同意在2009年5月22日之前动工建设,“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但记者了解到,在今年7月26日之前,谢酒店村的该处地块一直由村民耕种着,并无开工的痕迹。在该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面条”变成了“馒头”是不争的事实。

  在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看来,如果相关地块的规划用途和招拍挂规定的用途已经发生变化,应当重新进行招拍挂,重新规划,重新取得规划许可,并重新测算土地出让金的数额,如果之前少交的,应当补交。

  “建物流中心的土地出让金肯定比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出让金低,如果最初招拍挂的时候该地块的用途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其起始价格可能就不会那么低,河南中阳置业有限公司也可能不是其最终的受让人了。”王才亮分析说。

  他告诉记者,尽管国土部门有权更改土地利用的规划,但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变更,而不是擅自把物流中心变更为商住项目。“这么明显的错误,肯定不是一般的渎职,背后肯定有猫儿腻。”王才亮说。

  对谢酒店村的相关村民来说,他们并不认可自己耕种的田地被视为改良草地而被征收,也很想知道“面条”是如何变成“馒头”的。记者看到,因为不认可上述征地和土地用途变更的行为,当初政府发放给其中一个村民组的140余万元征地补偿款,一直没有村民去认领。

  本报河南永城8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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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