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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筹资3341万建楼盘 42人受高息诱惑放贷

2011-07-08 08:48 作者:徐小勇 来源:中国新闻网

7月1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法院一审认定,宜春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杨道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341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8万元。

  许诺高息筹集资金,开发地王建楼盘,两年连本分红……这一切看似完美的暴富链条显得极其脆弱,在猝不及防地遭遇到资金链断裂后,顷刻崩盘。

  前后历经4年,42个放贷人、270户业主终于等到了一个结果:7月1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法院一审认定,宜春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杨道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341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8万元。

  拍下地王开发高档楼盘

  在宜春市风景秀美的秀江路上,商场、酒店、写字楼林立,这里是该市的商业中心,属黄金地段。由杨道福开发的“阳光华庭”楼盘就建于此,5幢12-18层的电梯房毗邻青龙大桥,远眺秀江,成为当地地标性楼盘。

  2004年,46岁的宜春本地人杨道福,在不具备开发楼盘资质的情况下,与该市招商引资来的一家香港万通公司合作,成立了宜春万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伙人周文铿为公司法人代表,占70%的股份,杨道福任公司总经理,占30%的股份。

  同年,宜春万通公司以690万元的价格,拍得秀江中路床单厂的土地及金色外滩酒店,在当时属于地王。拍得土地后,杨道福开始运作“阳光华庭”项目,准备建一个高档风尚楼盘。

  2006年,宜春市发改委在宜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核准“阳光华庭”的通知。资料显示,该项目总占地10.92亩,总建筑面积控制在20387平方米以内,项目总投资345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341万元

  这个项目在运作之初,在万通公司内,杨道福与法人代表周文铿意见不一。最后,周文铿与杨道福达成书面协议,阳光华庭住宅小区项目由杨道福独立经营和建设,万通公司在项目完成后收取固定利润,项目的所有投资由杨道福自行解决,在整个项目的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由杨道福独自承担,与公司无关。

  归案后的杨道福向警方交代,周文铿以土地拍卖时出的560万元作为投资,合同约定,两年后连本分红,周拿走1030万元作为回报。

  2007年,在项目建设初期,杨道福开始向周边朋友借钱,以3分~1角不等的月息借高利贷。

  2007年6月,当地一位老板章平(化名)借给杨100万元,杨许诺月息8分。这意味着杨道福每月要支付章平8万元的利息,比银行同期利息高出数十倍。

  头几个月,杨道福向章平支付了近24万元利息。尝到甜头的章平经杨道福鼓动,介绍妹夫也参与其中。章的妹夫借给杨道福160万元。

  杨道福借高利贷建房的消息,在宜春市坊间传开,引起了一阵地下放贷热,一些老板主动借钱给杨道福。

  根据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杨道福先后向42名放贷人借款高达3341万余元。

  “事实上,向其借款的人不止这些,有些是碍于身份的原因未报案;在金额上,同样不止这些,因为被害人与被告人的供述不一致,在证据采信上,采取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采信,借款金额就低不就高,还款金额就高不就低。”一位办案人员向记者介绍。

  为维持资金链“一房多卖”

  杨道福运作“阳光华庭”项目的资金链十分简单,在遇到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便向社会借高利贷,一旦有债主催讨,便用起“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

  2007年起,“阳光华庭”陆续竣工,共设计有270套。当时因为该楼盘的位置处于风景优美的秀江路,又是宜春市的商业、经济中心,很受业主青睐,所有住房在2007年底一开盘就销售一空。

  购房业主的噩梦从此开始,他们没想到自从买了这里的房子后,已经3年之久,按照购房协议早就应给业主的“三证”即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但至今无踪影。

  一位业主曾通过网络发帖,指出小区公共设施被转卖的信息,每栋楼的地面第一层的车库架空层,这些原本都是业主停车的地方,每户基本有16~20平方米的公摊面积,杨道福为了还债,将这些架空层全部抵押出去了。杨道福在没有和业主进行告知及沟通,偷偷地将业主的公共利益变成了他个人的财物进行变卖,侵占了业主相当大的一笔利益。

  据知情人称,杨道福更为离奇的手法是,将已经出售给业主的房屋,又抵押给债主或供货商、施工单位,甚至还出现“一房多卖”的现象,造成一套房屋有几家同时进门装修的混乱。现在已经住进的业主也是提心吊胆,担心随时有人驱赶,买房的血汗钱打了水漂。

  业主控诉的内容,在检方的公诉书上也有所反映。记者了解到,杨道福曾向刘兵(化名)借款200万元后,在刘兵多次催讨下,杨道福曾一次性把18个车库抵押给了对方。在向李政(化名)借款50万元后,杨道福在无力还款的情况下,将E座202、302室抵押给对方。

  遭联名告状“失踪”后自首

  2010年5月一天,在无法应对和兑现众多债主和业主的承诺下,杨道福选择了藏匿。5月18日,放贷人张华(化名)向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报案。

  而此时的“阳光华庭”,俨然不像处于市中心的高档楼盘,小区管理处于瘫痪状态,公共绿化场地杂草丛生,车辆停放无序,众多业主整天担心房产的问题,拒交物管费和电费。而另一些债主和业主则来到政府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5月21日,在公众视线失踪3天的杨道福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历时1年多的侦查、审查起诉,今年7月1日,宜春市袁州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宜春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杨道福因资金缺乏,为筹措资金,允诺支付高额利息(月息3分至1角不等),先后从刘兵等42人处借款共计3341.1万元,用于支付项目运作费、工程款及利息等。后被告人杨道福因无力还款,遂选择藏匿,至其2010年5月21日自首时,尚有1613.7万元借款还未归还。杨道福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8万元。

  尚有1613万款项未还清

  记者了解到,案发后,宜春市政府积极善后,组织银行、房管、法院等职能部门组成了清算协调小组,在积极协调快帮助业主解决房产证等事宜。

  而外界对房管局的监管“失守”的质疑,同样不绝于耳。7日,记者登录了宜春市房地产信息网,在主页上看到,开通“商品房备案合同验证”功能和推出商品房备案信息现场查询服务。

  网页资料称:“商品房备案合同验证”服务的推出,能够起到防止商品房一房两卖,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防止虚假购房合同银行骗贷,有利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商品房按揭业务的开展,降低贷款的金融风险;敦促开发商透明售房。购房合同必须即时备案,一方面保证购房者的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商品房即时备案系统信息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这起非法吸引公共存款案,仍留下尚未还清的1613万余元巨大缺口,向公众警示“地下放贷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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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