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价终于降了,调控效果似乎越来越明显了。日前,北京市发布统计称,前5月普通新房价格下降700多元,相比去年降幅达4.8%。然而一如既往的是,这一数据与许多市民感受并不一致,也依然遇到不少质疑之声。
毫无疑问,从去年调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遏制房价的姿态是坚决的。具体到北京,包括从总量上加大土地供应,从结构上加大保障房用地供应,创新“限房价、竞地价”等出让方式,到出台最严厉的限购政策、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等,都能看到政府部门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愿和相应举措,甚至不乏一些行政色彩较浓的举措。
姿态,有目共睹;效果,众所期待,甚至也是水到渠成。对此,应该承认地方和有关部门千方百计的调控努力;对于局部房价松动,对于大量楼盘价格上涨趋势被遏制等已经显现的调控效果,鼓掌欢迎。
但是,评价目前的调控效果,还应该多几分冷静审慎。这也有助于我们真正收获各方期待的调控效果。
首先应该看到的是,有关方面公布的房价界定在“普通住房”类别,排除了不少高价项目,而又将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定向安置房纳入进来。毋庸多言,这“一进一出”,直接从统计上拉低了普通住房的成交价格。即如占据北京成交相当份额的长阳地区,2万元/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楼盘很多,但对比这些楼盘今年和去年的成交价:依然是上涨,而非下跌。
应该看到的是,中央提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并未排除高端高价项目。从一般的认知习惯和市场反应看,这些项目对拉升市场预期的“传带”作用明显,也是一部分投资甚至投机性需求趋之若鹜的对象。因此,包括限购、信贷政策,都没有排除高端高价项目。具体到北京,对这些楼盘的调控也一直都有,甚至更严。而在制定房价控制目标、公布彰显调控效果数字的时候,排除掉高价住房,而把定向安置房、限价房等保障房项目一并统计,难免被质疑。
此外,对于调控目标,不应该狭义地理解为遏制房价,调控目标应该包括建立完善商品房包括住房保障体系,让更多需要房子的人住有所居,让不同居住需求的人都能得到相应的满足。
为此,政府应该继续加大土地供应,推进保障房建设,更多地通过市场化手段调节市场高价、治理部分房地产项目暴利。因为,全社会期待一个更真实、更持久的房地产调控,期待一个更健康的房地产市场。
现在,楼市调控效果是含苞欲放,离硕果压枝还有一段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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