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房网—齐鲁晚报大众网联合主办

央视称保障房成国企各地公务员福利盛宴(2)

2011-05-19 08:48 作者: 来源:央视

字幕提示: 湖南衡山县电力局别墅群引热议 安徽电力被曝集资建房,相当一部分是双拼别墅 福建龙岩经适房15%申购者系公职人员 山西忻州限价房成公务

字幕提示:

湖南衡山县电力局别墅群引热议

安徽电力被曝集资建房,相当一部分是双拼别墅

福建龙岩经适房15%申购者系公职人员

山西忻州限价房成公务员小区,干部倒卖赚5千万

解说:

保障房应该保障谁?似乎不言自明,但谁来保障房呢?今天《人民日报》发表时评,保障房不能成为“翻版福利房”,文中指出,“保障房既要重视建设,也要关注分配;既要通过各种方式“扩容”,也要始终恪守其‘社会保障’的公共属性。

主持人:

粗略地看一下这条新闻,我们心中似乎都有了自己的一个答案,又是一起非法集资建别墅的一个事件,但是人行苏州支行却说了一个非常婉转的措辞,“集体员工委托建的房”,到底该怎么界定这个事?

王锡锌(特约评论员):

其实不论怎么界定,就像刚才叶檀所说的,这种员工也好,集体委托也好,还有购房小组也好,无论怎么说,跟人行苏州支行是脱不了关系的。在这里更需要去关注的,就像短片中所说到的,在今天不断强调安居工程,不断强调保障房民心工程建设的背景中,很多地方甚至一些党政机关,可能假借这种保障房建设的名义浑水摸鱼,实际上可能为本单位、本部门谋利。今天我们关注的实例,可能更重要的是放在这个背景中去考虑保障房,第一个如何才能建好。

主持人:

拿苏州支行的解释来说,集体员工委托,或者说即便他承认集资建房,是不是就是合情合规合法的呢?

王锡锌:

人民银行苏州支行应该说是一个行政机关,在2007年国务院就有明确的文件指出,党政机关的集资建房一律停止。毫无疑问,如果说有这样一种党政机关来集资建房,应该是违规的现象,不论是以什么样的名义来做,我觉得违规建设这一点只要说的是集资建房,或者说集体员工委托,我想在集资建房这一点上如果成立,违规就是可以成立的。

主持人:

您说到了相关的规定,我们也来梳理了一下,发现梳理之后,关于建福利房或者保障房,是一个政策和对策交相呼应的一个过程。比如说在1998年、1999年,停止福利分房的规定有了,禁止实物分房,进行货币化。下面出现什么对策?这个对策出现在2004年的规定当中,将集资、合作建房纳入管理范畴,党政机关的“集资建房”应予以停止,也就是说当停止福利分房的时候集资建房就成了一个替代。集资建房被禁止之后替代的是什么?再看2007年的规定说,经适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任何单位不得新征或者是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非经适房供应对象出售。也就是说用经济适用房的方式又替代了之前禁止集资建房,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此消彼涨?

王锡锌:

其实这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政策和对策在这里较量。从中央、从国家各个部门的规定来看,1998年福利分房被取消,取而代之的货币分房,对党政机关。这时候房地产市场开始起来了,货币分房当然要去房地产市场买还是很贵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便宜拿到地集资建房,很显然既拿到了钱,又拿到了地,集资建房就是一种最好的选择,所以在1999年就出现了,既然取消实物,原来的福利分房,集资建房就可以,也找到了一个很好的空间。

国家在2004年马上规定了,集资建房也要停止了,因为实践中存在就来禁止,集资建房一旦停止以后,集资建房纳入经济适用房,在很多地方就出现了不叫集资建房,把这种集资建房的项目叫做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如果变成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又可以浑水摸鱼进到经济适用房。

主持人:

为什么在建房子这个问题上,特别容易出现有了政策马上就有了对策呢?

王锡锌:

第一,随着房地产市场不断的发展,特别是最近几年来房价不断上窜,房价高了以后利益就大,而且如果拿到特殊的政策性用房,比如说经济适用房也好,还有其它形式的保障性住房也好,由于国家有政策的支持和保障,所以价格跟市场价格有巨大的差距。因此如果能够以经济适用房之名,但实际上却不是保障那些应当保障的对象,拿到房子的人就可以获得巨大的利益,第一个是利益。当然有利益,为什么只有一部分人能享受到这种利益的差距,能够获利,还是因为控制资源的权利,因为很多地方这种建房要么是国企,要么可能是一些党政机关利用了这种对土地、对各种资源的影响,能够用对策来化解我们的政策,所以权利加上利益的追求,使得这种情况,中央还有其它各个部门一直在禁止,但现实中一些地方始终能够有办法轻松化解。

主持人:

如果说今天出现的这个案子,是和建设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相关,当大量的保障房真正建好之后如何公平地分配,可能更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这更考验着行政的能力和智慧。

(播放短片)

解说:

10.5万套,这是深圳市常务副市长李锋口中的2011年深圳保障性安居房建设计划,作为拥有1000多万常住人口的特大移民城市,深圳的目标是打造生存型保障和发展型保障并重的住房保障体系。然而,这关乎百姓生存与发展的保障性住房分配,从开始就问题不断。

字幕提示:

深圳

2010年3月31日,保障房公示名单现“豪宅族”

2011年1月4日,保障房终审不公示财产被斥玩猫腻

2011年1月7日,富二代成功申请保障房

2011年4月21日,保障房申请屡现欺诈

解说:

财产被隐瞒,财产被缩水,本为保障民生的保障房,在深圳却总能迎来一些不速之客。事实上,从2010年7月1日起,深圳就颁布实施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以此来规范深圳的保障房建设和分配。面对着分配上的漏洞,不到10个月,深圳相关部门就对这份条例做出了重大修改。

本文相关新闻

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