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各大论坛均在疯传“著名国企华润置地老总吴向东与情人宋某所发短信曝光”一帖。发帖人称,吴向东具有瑞士、中国双重国籍,用公款在广州某著名楼盘购买了豪华别墅,包养宋某。新快报记者昨日前往该楼盘核实发现,该楼盘门牌号为35号的别墅另有其主,而所售别墅业主名单中也并未发现有吴向东和宋某的名字。
暧昧短信网上疯传
“我怎么会想那个黄脸婆呢”、“她没你漂亮,你身材苗条,皮肤白,丰乳肥臀”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这个帖子发出的最早时间为3月24日,发帖人贴出了多条自称是吴向东和宋某的短信,并配了模糊的手机照片和显示国籍的图片。帖子曝光的10条短信显示时间全部为3月3日,大多是类似暧昧和低俗的内容。其中一条还称吴向东在广州某楼盘购买了“35号豪华别墅”,目前正在装修,并称“以后那里就是我们的安乐窝”。
25日,该帖在微博、论坛上疯狂转载。与此同时,有网友指出了不少漏洞,如“图中的手机仅为几百块便宜货”、“应该不会在手机上直接存情人的姓名” 直斥造价手法低劣,“像这样的短信我一天能编个十条八条,能说明什么?”
记者核实该别墅另有其主
为核实这一事件,新快报记者昨日来到帖中所指的某楼盘别墅区。但据保安透露,该楼盘并未有编号为35号的别墅,而门牌号为35号的别墅早已有人入住,业主不姓吴,也不姓宋。这套别墅常住人员还有他的妻子以及一个小孩,一家人很早就已入住。保安随后帮记者联系了35号别墅业主,但对方男主人不在家,其妻子表示不方便见来客。后经过相关人士查实,该楼盘所售别墅中也并未发现有以吴向东和宋某的名字进行登记的业主。
据附近房产中介合富置业的朱先生介绍,该别墅群的房子早已卖完,面积440到560平方米,总价在4000万元以上。而《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华润置地2009年年报显示,董事总经理吴向东当年度的薪酬为240余万元。如果以上述年收入购买,需要不吃不喝20年才能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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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向东其人
据公开资料显示:吴向东于2009年6月获委任为华润置地董事总经理、华润(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置地为华润集团旗下的地产业务旗舰,是中国内地最具实力的综合型地产开发商之一。
吴向东持有清华大学建筑管理学和工程力学双学士学位、清华大学交通工程硕士学位及美国旧金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企业管理、商业地产等方面的经验。吴向东于1993年加入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曾任华润物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员工回应
肇事者已经被抓
记者搜索发现,帖子最早于3月24日在天涯论坛发布,发帖人ID为“华润 丑闻”,该发帖人自称“一天不查处吴向东 问题,员工一天不停手”。有网友猜测,这个帖子可能是华润置地内部员工所发。
前日,财经网发布消息称,华润置地品牌部一位人士在电话中向记者证实: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吴向东先生“购买豪宅,包养情人”一事纯属人为蓄意诽谤,目前肇事者已经被公安局关押。公司对于此事不会做官方回应。
记者昨日就这一消息向华润置地香港公司咨询,但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华润(深圳)有限公司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他们并不知情,具体情况还要等周一上班时间再做了解。
不过记者昨日从华润置地内部员工处得知,“此事已在公司内传开,今天公司IT部门的所员工到齐,正在调查这一事件”。
深圳福田、罗湖警方:并未接到类似报案
昨晚9时许,新快报 记者就该事件致电深圳福田和罗湖警方了解情况。经罗湖公安分局警察公共关系室梁主任查询,罗湖警方连夜对华润置业公司所在地周边的桂园、南湖两个派出所进行了紧急查询,初步了解到的情况是未接到类似的报案。
而福田公安分局警察公共关系室任警官,在查询后告知记者的答案与罗湖警方的答案相同。任警官告诉记者,像这类案件甚为敏感,办案的派出所结案后一般情况下都会马上上报的,但截至目前为止仍未接到此案的消息。
华润严正声明:吴向东短信门纯属捏造 网络推手已自首
近日,国内各大论坛均在疯传“著名国企华润置地老总吴向东与情人宋某所发短信曝光”一帖。3月27日,新浪乐居得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对此事的官方声明,称此言论纯属凭空捏造、蓄意诽谤、恶意中伤。据悉,迫于法律威慑,在互联网上捏造并发布此虚假言论的所谓“网络推手”姜某某已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华润官方声明全文如下:
严正声明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附属地产业务旗舰,是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HK1109)并位列恒生指数成分股。
吴向东先生现任华润置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华润(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年3月21日上午,互联网上开始出现针对吴向东先生的不良言论。吴向东先生第一时间即向司法机关报案。
本公司严正声明:此言论纯属凭空捏造、蓄意诽谤、恶意中伤。据悉,迫于法律威慑,在互联网上捏造并发布此虚假言论的所谓“网络推手”姜某某已主动向司法机关自首。
此虚假言论的发布和传播已对吴向东先生及华润集团、华润置地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受害人及华润集团对此恶毒行径表示强烈愤慨和谴责,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7日
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