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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房产“黑中介”:眼睛红了 心就黑了(2)

2011-03-21 01:22 作者: 来源:重庆时报

打不赢官司,就打架 中介也有苦衷 打不赢官司,就打架。这是厦门市最大的房产中介机构丹厦房产行销策划有限公司创始人沈木钦从业10多年的最大感慨

  “打不赢官司,就打架” 中介也有苦衷

  “打不赢官司,就打架”。这是厦门市最大的房产中介机构丹厦房产行销策划有限公司创始人沈木钦从业10多年的最大感慨。

  沈木钦所说的官司就是由客户“跳单”引发的诉讼。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国内,房产中介遭遇客户"跳单"而诉诸法律,却鲜有打赢官司的。”

  沈木钦说,“跳单”的发生是对房产经纪人辛勤劳动的践踏。

  “根据我们的统计,一套二手房的成交,通常要经纪人带着客户去看房35次。为此,房产经纪人每周工作时间要超过70个小时;为了找到这一套房源信息,要在烈日下连续奔波数小时或数天;为了带客户看房,根本就没有双休日的概念;为了促成交易,要打数十个甚至上百个电话,一半以上的午餐、晚餐没有规律可言。一旦发生"跳单",经纪人所有的劳动付出就化为泡影了。”

  “缺乏有效法律保障只是造成"跳单"易发的一个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是,我们这个社会缺乏诚信。”沈木钦说,客户“跳单”的同时往往伴随着同行的“抢单”,甚至还有少数所谓公关公司的故意“抹黑”。

  法规是“器”,诚信为“药”

  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二手房交易量已经超过新建商品住宅,可以说,房地产经纪正迎来一个大发展时代。对这样一个朝阳行业,亟待为其健康发展建立一整套有效可行的规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其中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专家认为,该办法的颁布是我国理顺房产中介行业管理体制、监管机制等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

  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认为,房产中介行业的“黑”不仅仅是因为缺乏健全的法律规范,关键还是缺乏诚信。

  业内人士指出,房产中介行业作为一个天天与老百姓打交道的服务行业,加强诚信建设十分重要。因此,法规“器”全,诚信“药”到,才是房产经纪乃至整个中介行业健康发展之道。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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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