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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国土局官员出资400万开发楼盘惹纠纷

2011-02-17 10:52 作者:陈宁一 来源:新京报

兔年新春,褚国伶过得并不顺心,工地上拖欠其3年多的工资至今未能讨回。

  

 

  1月18日,廊坊固安县“惠文佳苑”,该楼盘已使用近两年,但由于承包商和开发商起纠纷,住户至今未领到房产证。本报记者 陈宁一 摄

  百万工资拖欠3年

  工长褚国伶向承包商讨要工钱,承包商陈卓表示,开发商不给钱,他没法付工钱

  兔年新春,褚国伶过得并不顺心,工地上拖欠其3年多的工资至今未能讨回。

  “一共3万多块,到现在一分没给。孩子上大学,学费还指望我呢。”褚国伶好酒,说起工钱就闹心,灌下一口白酒,他说,醉了就啥事也不管了。

  酒醒之后,褚国伶还得想这事。

  褚国伶说,不单是他,还有50多个工人、一百多万工资都欠着。“工地上资料员,被欠了近4万,比我还多。”像是安慰自己,他喃喃自语道。

  褚国伶他们兴建的是一个叫惠文佳苑的楼盘,在河北廊坊固安县。2008年,褚国伶进入工地,做了工长。

  褚国伶多次给承包商陈卓打电话,讨要工钱。但每次陈卓都告诉他,“开发商不给钱,我们也没法付工钱。”

  逼急了,陈卓就带着讨薪的农民工们,上固安县信访局。“几十号人跟上班一样,早上8点准时到达。要么静坐,要么找领导说事,但要不回钱。”

  褚国伶已记不清去过多少回信访局。“反正,跟信访局的领导都混熟了。”他说。

  从2010年1月份开始,工人们几乎3天去一趟信访局。建设局、劳动局的相关人员陪着,一陪就是一天。“信访局把开发商叫过来,付工钱。派来的人拎着一个蓝色的袋子,据说是50万。”褚说。

  “双方对账,怎么也对不上。差距太大,开发商认为只差50万了,陈卓却认为还有300多万。”固安县信访局副局长马建军说,“现在开发商这50万确实也未支付,我们只能做协调工作,又不能强制执行。协调多次,我们也很无奈。”

  “开发商对不上账,提着钱就走。一群工人追着车子跑了几分钟,没追上。那是离自己工资最近的一次了。”当时在场的人回忆。

  工程款2年猛涨300万

  陈卓要求开发商增加材料涨价费和停工损失费,县建设局表示,停工,陈卓也有责任

  惠文佳苑的开发商是,廊坊市华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升公司)。

  2007年,陈卓从开发商那儿,承包了该楼盘的第5和第6栋。根据当时签订的合同,建筑面积7244平方米。按照660元/平米造价,合同价款近480万。

  该两栋楼于2008年施工,2009年竣工。

  竣工后,陈卓要求,在合同价款上增加三项费用,分别为施工变更和签证,建筑法规定的超风险幅度涨价,停工期间损失。

  “所以,开发商应支付700多万。”陈卓说。

  陈卓举例说,施工现场没有存土场地,需要土方外排和回运,产生大量费用。又如钢铁的涨价等费用。

  陈卓认为,停工期间给他造成的损失也很大。

  2008年3月的一天,正在工地检查的陈卓突然接到华升公司的通知。“因为开工手续不全,要停工到10月底。”陈回忆说,“我提出甲方须支付停工损失费,大概60万。甲方没给明确答复,就说最后再补。”

  固安县建设局副局长祖建明说,其实陈卓在施工前,是知道开发商手续不全的。县建设局曾通知他们,等办齐手续后再开工,并提醒过陈卓,要考虑停工造成的损失。

  “但为了赶工期,施工方和开发商当时的利益是一致的,都不听我们的。”祖建明说。

  施工了两个月,后来处罚通知下来,罚了开发商80万。

  祖建明认为,这个停工损失双方都有责任。

  陈卓也承认,事先知道华升公司的开工证件不全,但“当时开发商都是边开工边办理。我想搞房产不会亏,黄卫东是廊坊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又是熟人介绍,也就相信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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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