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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土地出让收支成“透明账”

2011-02-12 09:44 作者: 来源:大众房产网

近年来,以土地出让收入为代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屡创新高,而地方土地出让金支出始终处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甚至“保密”状态。这种土地收支信息的不对称,引发了社会舆论的质疑。应对

   近年来,以土地出让收入为代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屡创新高,而地方土地出让金支出始终处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甚至“保密”状态。这种土地收支信息的不对称,引发了社会舆论的质疑。应对质疑,最好的办法是信息公开透明。

  土地出让收入源于改革开放初期的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与竞争机制的引入,显化了土地资产的价值,促进了节约集约用地,预防了腐败。实践证明,这是一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历史性进步。对于房地产调控面临的种种困难,如果简单地放弃或否定土地市场化出让,就如同因噎废食,不仅不能从根本上缓解供求矛盾,而且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因此,土地有偿使用和市场化配置的大方向绝对不能动摇。

  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来,包括相关税费金和土地抵押融资所得的各种土地收益,在各地城市建设、民生保障等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进程中功不可没。社会舆论的焦点在于地方发展对土地收入的“过度依赖”,而这种依赖的根源在于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分税制。这一点基本已成共识。

  土地收支实质上是一种具有利益导向作用的经济杠杆,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要通过国家的宏观政策得以充分实现。近年来国家房地产调控着力从“加大供给”层面缓解供需矛盾,国土资源管理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坚决贯彻落实相关调控政策,在保障土地供应总量的同时,着力优化供地结构和加强市场监管,尤其是保证了保障性住房的用地。就拿北京来说,陈刚副市长日前在参加丰台团人大代表讨论时表示,2010年北京拿出50%的土地和300多个亿的土地出让金建设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和土地出让金支出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给予了较为充足的资源支撑和资金保障。

  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门对城市地价进行动态监测,积极推动土地出让由“价高者得”的单一标准向完善市场、保障民生等多目标调控转变,有效抑制了土地价格非理性上涨。当前,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深化改革与完善还远远没有结束,将继续在保障发展、保护资源和服务民生领域发挥作用。从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来看,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缩小征地范围,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整治等有助于抑制地方征地卖地冲动的改革措施还在探索中前行。

  在现有制度下,对土地出让收入进行监管,仍有很大的探索空间。2007年国家曾专门发文规范土地收支管理,要求将全部土地出让收入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并对其使用范围和比例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专款专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监管,不仅需要构建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长效监管机制,更需要让土地收支成为公众“看得见、看得懂”的“透明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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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