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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车业主“符合规定”
28日,合肥市房产局正式对此事作出回应。合肥市房产局副局长陶庭会说,经常出入滨湖惠园小区的车辆为125辆,这些车中,有轿车,也有面包车和货车,其中属于单位的车29辆,私家车96辆。96辆私家车中,经济适用房14辆,廉租房6辆,76辆为外来车辆。
“其中29辆是单位的车,帮人家开的,包括我们省市机关的一些车,另外96辆,通过信息比对,属于私家车,其中有20辆是属于我们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私家车。”
调查结果显示,滨湖惠园经济适用住房房主拥有14辆私家车,都是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之后购买的。目前,这14辆车的车主,正按照要求,对各自的私家车情况进行说明。另外,廉租房住户拥有6辆车,其中两辆是入住前买的,两辆的车主均为残疾人,都是残疾人代步车;另外4辆车,都是入住后购买的,其中3辆都是残疾人代步车,购车资金都是由亲友资助的,还有一辆车的车主是离异下岗女工,调查显示,这6户家庭符合租住廉租房条件。
陶庭会说:“媒体比较关心的,有两辆宝马车,一辆是我们小区服务的物业公司,叫建鑫物业公司,总经理的车,另外一辆是我们小区附近的一个地产项目负责人的车。”
存在房屋转租转借情况
陶庭会承认,在调查中,他们发现,在滨湖惠园小区内,确实存在将房屋转租、转借的现象。针对这一现象,合肥市房产局将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管理,此外,合肥市房产局下一步将出台政策,杜绝有车一族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陶庭会称,下一步他们将把汽车列为申请保障房的申请条件,也就是说,一般,有汽车的家庭,就要被拒之门外了。
从目前来看,房产部门细化了政策,拒绝有车一族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希望这些政策能够落实到位。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
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