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纯银
昨日,有两条有关房价的新闻引人关注,一条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接受在线访谈时表示,在一系列调控政策密集出台的情况下,从近期的市场反馈看,一些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另一条是国家统计局11日公布了1-4月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全国70个大中城市4月房价同比上涨12.8%,其中海口、三亚新房二手房涨幅最大。读完这两条新闻,笔者真是一头雾水,不知该相信哪个部门提供的房价信息?
不可否认,随着新“国十条”出台,少数城市疯涨的楼市在严厉调控中终于出现了“成交量萎缩,市场观望情绪浓厚”的现象。但笔者认为,据此作出“房价过快上涨得到初步遏制”的结论为时尚早。为什么这么说呢?
一是目前长期困扰楼市的结构性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具体表现在:一方面,虽然2010年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供地将占大头,但目前房源的实际供应仍无法满足需求。与此同时,普通商品房的新增供应不容乐观。资料显示,至2009年,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土地购置和开发面积分别为3.2亿平方米和2.3亿平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8.9%和19.9%。由此判断,虽然督促企业加快开工进度、增加供应,但是新房供求之间的矛盾短期内难以完全解决。另一方面,一些投资投机性资本从一线城市撤退后,有加快向二、三线城市转移的趋势。这些巨量资本一旦爆发购买力,二、三线城市大量新增的商品房供应就可能重蹈一线城市的“覆辙”。
二是监管制度尚有漏洞。如“二套房”认定将“认房不认贷”的消息传出后,已有一些地方的购房者通过“离婚”等手段规避相关门槛。
三是一些地方政府为维护“土地财政”利益,对中央此轮调控政策可能很难“执行到位”。正如专家学者分析所说:尽管中央调控楼市力度和精确度空前,但要取得成效必须依赖于地方政府执行力。这不,目前就有部分城市现行楼市政策部分条款,与中央调控并不“协调”。新“国十条”中称,对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严格遵循30%以上首付,而杭州、南京等地却对大户型住房给予购房补贴,难怪有人说地方政府有“托市”之嫌。
记得有位房地产老总就说过:“目前的房价指数根本不科学,我们搞运作的都不参考它。”一位知名的专家也表示,要看清楚房价指数,必须打破传统思维。看来,中国百姓要看懂中国房价,必须先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否则你永远看不懂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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