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六合区泰山路5排二层小洋楼别墅,近日被列入了危旧房改造项目地块。72户居民认为他们当初在这里买地盖房子是经过规划部门同意的,现在才使用了13年的别墅,不破不漏,竟被列入了危旧房,实在让他们无法理解(据4月10日《扬子晚报》)。
这才用了13年的别墅,好端端的,却被划为“危旧房”,要拆迁重新卖掉盖楼。当地规划局的理由是,72户别墅属于上世纪90年代的规划,已经“落后”于时代发展。
然而吊诡的是,当初72户别墅也是经由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并且缴纳土地购置费、市政配套费、规划费等各项费用之后,才拿到建设部门的建房许可证。72户业主的别墅手续齐全、合法合规,13年来正常居住,也没出现质量纰漏,距离70年产权的终结还早,根本谈不上“危旧”之说。再者,规划局认为此前的规划不够系统,那也是自身的业务水平问题,与72户别墅业主无关。而现在要推翻13年前的规划,按照新的规划设计重新建造,岂不是要让业主来扛规划局犯下的“过错”。
房子质量没问题,都难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到70年。有些部门总能找到提前拆迁的理由,“房子寿命太短”也就不稀奇了。
但是,城市改造难道就一定要大拆大建吗?不如先统一做好长期规划,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城市规划实施纳入法律范畴。更为重要的是,地方政府理应尊重法律,不得轻易修改规划,或者用其它手段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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