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购房者已交首付银行 咋还不放贷?

2011-12-06 10:12    作者:   来源:济南日报  

  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皇甫传伟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只要开发商没有在合同中明确写明承担贷款责任,贷款问题只能由购房者与银行协商解决。

  市民李女士今天反映,自己按揭购买一套商品房,交纳首付网签后银行以收入达不到还款额度为由拒绝放贷,李女士认为自己无力购买此房要求退房,遭开发商拒绝,若违约需交纳几万元违约金。李女士所购房屋的售楼处工作人员介绍说,开发商无权左右银行贷款行为,李女士只有满足银行担保条件后才能拿到贷款。有律师表示,开发商无法确保购房者拿到贷款,李女士或可考虑主动向银行提出提高贷款利率,争取银行贷款。

  李女士说,今年8月她首付款30万元、贷款70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开发商会同银行的工作人员审核了她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当时材料审核通过了,我就把首付款交上了,然后进行了网签。”

  令李女士感到意外的是,网签后银行又进行了材料审核,提出她的月还款额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她寻找担保人,否则不能放贷。“一开始跟我说月收入超过4000元就可以,后来提高了一倍,这下我就不符合贷款条件了。”李女士说,最终她没能找到担保人,没能凑足银行要求的担保额度,于是李女士向开发商提出退房,但遭到拒绝。“开发商说已经进行了网签,如果现在退房的话属于违约,需要交几万块钱的违约金。”“为什么第一次审核过了,第二次就不行了呢?”李女士提出质疑,“开发商跟我说第一次是粗审,第二次是细审,既然贷不下款来为啥让我交首付呢?”李女士所购房屋的售楼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购房贷款审核共有3次,没能通过银行最终审核开发商也没有办法。“也有客户出现这种情况,初审通过了复审没有通过。”该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肯定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贷款完全办下来才算我们完成销售业务。”

  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皇甫传伟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只要开发商没有在合同中明确写明承担贷款责任,贷款问题只能由购房者与银行协商解决。由于目前购房贷款利率较低,在银根紧缩的情况下,银行并没有提供房贷的强烈意愿。“购房者只能尽力满足银行的放贷要求,如果实在无法满足担保条件,也可以考虑主动向银行提出提高贷款利率,争取银行的贷款支持。”

闫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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