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房改房房主怎么买房?
2011-03-12 10:18 作者:崔荣杰 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由本报开通的购房咨询热线持续火爆,众多市民打来电话咨询在限购政策下购房的问题。本报的两位嘉宾,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副主任李呈伟和该中心受理科科长王霄霓,对市民提出的一些普遍性的问题也进行了详细解答。从这两天市民咨询的情况看,在市民关注的各种问题中,有三个方面的情况,关注的人相对集中。
一种情况是许多人询问,自己有两套房,现在卖掉一套,还能不能买房?曾经的购房记录和贷款记录会不会被计算在内,导致自己无法购房。
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卖掉一套房后,如果家庭的住房套数不到两套,是可以再买一套的,购房记录不算在住房套数里,市民不必为此担心。但他们也提醒市民,购房记录和贷款记录在进行纳税和贷款时可能是要考虑的,具体情况要咨询税务和银行、公积金管理部门。
第二种情况是关于拆迁房的,许多市民房子已经拆迁,有的已经住进安置房,有的还没有住进去,各家的情况不尽相同,他们都想知道这套房子算不算在限购范围内。
对此两人指出,这种情况下能否再购房,要以房管部门是否能够出具购房证明为准,市民可以到房屋档案管理部门对自己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上述情况是否对自己购房有影响。
第三种情况是有关房改房的问题。许多市民住的单位的房子,有的没有办理过相关手续,有的正在申请房改,还有的正在办手续,还有的已经拿到证了,情况各不相同,他们对自己的这种房子是否在限购范围内拿不准。
对此两人指出,首先市民在购房时要对自己的情况进行如实申报,包括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办理到了什么程度。同时要到房管部门进行查询,如果已经开始进行房改相关手续,在住房信息系统里可以查到这套房子的信息,则算入已有住房套数里面。
在来电咨询中,外地购房者占了很大比例,许多人表示自己在济南工作多年,但一直没有社保和纳税记录,现在想补缴一年的社保或者纳税记录能否购房。对此两位嘉宾表示这种情况要咨询相关的社保和税务部门,看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如果社保或纳税部门出具了相关的证明,那么可以拿着证明来房管部门开具住房情况证明,然后网签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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