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VS物业,到底谁弱势?听听各方说法
2010-08-03 17:08 作者:李玉坤 来源:
停车问题、水电暖问题成了引发物业纠纷的主要原因。
■观点交锋
物业经理:物业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
对话过程中,三位资深物业经理不约而同地表达了同一个观点:物业公司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
“物业服务,是服务在前,收费在后,如果业主不缴物业费,我们能有什么办法?”王常军说,总会有业主以各种理由拒缴物业费,让物业公司难以为继。在她从业的十多年时间里,物业费几乎还维持在原来的水平。“物价在涨,员工的工资在涨,成本提高了这么多,收入却没涨,物业公司怎么维持?”
而在胡祚庚看来,处于弱势地位的物业公司还存在着不少风险,“比如在我的公司,保洁员一个月的工资是850元到950元不等,都没有缴保险。如果缴保险,一个月就是500到600元,这个成本,我负担不起。如果劳动部门追究起来,公司就要被罚。”他说。
因为物业公司能够负担得起的工资低,招聘员工都挺难。“现在招到的保安都是上了岁数的,年轻小伙子谁愿意干?到大酒店包吃包住一个月还一千多,我出不起!”王常军说。招不到高素质的员工,也就难以保证服务水平。对此,于龙认为,业主也应该给予理解。“这样的工资水平,到哪里去找什么都能干、还干得很漂亮的人?”
业主代表:业主像“散户”,真的很弱势
对于物业经理人的观点,业主会认同吗?我们随机采访了三个小区的三位业主代表,听听他们的回答吧。
汇统花园业主刘女士:物业公司弱势?我不认同。找物业公司办回事就知道有多难了。遇到事,业主找谁去?业主太散了,遇事太难办了!物业公司推三阻四的,就是不给办。
世纪佳园业主陈女士:谁弱势?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就给你说件事吧。前段时间我们单元下水道堵了,小区里边两个物业公司都说不归自己管,我威胁他们说我要打电话找记者了,两家才都慌着派人来,什么事都没办,还是业主自己凑钱修的,你说业主容易吗?
泉景天沅业主郝先生:别的小区我不知道,我们小区业主挺弱势。最深的感受就是,作为单个业主没有话语权,而且没有作为小区真正主人的感觉。因为物业很多地方都在制约业主,比如说,收房子时必须先签物业合同才能领钥匙,而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合同是不允许业主提出任何异议的。而我们业主对于物业却没有相应的制约权,甚至连协商的权利都没有,只能选择,要么签合同收房,要么不签合同别进门。
■业委会负责人
业主要尊重物业物业也别觉得业主好欺负
关键是要相互理解,业委会的协调很重要
汇统花园的物业纠纷,小区业委会顾问胡翠芳经历了整个过程,并为化解小区的管理困局作出了很多努力。在她看来,物业公司和业主不存在谁弱势的问题,双方应该是平等的,相互理解,小区才能好。
“2008年,在物业公司撤离后,业委会自己管了一段时间,当时主要是我在负责,我有切身体会,物业公司不容易。”胡翠芳说,在业委会“自治”时,热心业主都是义务服务,不拿工资,只需要付给保安、保洁等人的工资,小区的水、电差额相关部门也给减免了一部分,这样下来就减少了不少开支。与此同时,小区的物业费缴费率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90% ,比物业公司在时高出一大截。然而,即便如此,维持小区正常运转仍然非常费劲,仅仅就是收支平衡。
“我们自治了两个半月,确实体会到了物业公司不好干,弄不好就赔钱。”胡翠芳说,“业主不缴费,物业公司就没钱。它是个企业啊,那么多人要吃饭,要生存,没钱就雇不来人,怎么能在小区安心干?”她对物业公司表示了充分理解。她认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是平等的关系,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业主要尊重物业公司,当然,业主遇到什么事,该物业公司办的,物业公司也不能推。”
亚圣园小区的前任业委会主任张志斌表达了与胡翠芳相近的观点,他认为,笼统地去说业主和物业公司谁是弱势群体没有任何意义。“物业公司,有的财大气粗,有的经营起来也不容易,别去管谁是弱势。重要的是,双方的目的都是为小区好,有事相互理解。在这个过程中,业委会的协调作用很重要。”张志斌说。
■主管部门
目前对物业的投诉大部分是水电暖工程质量引起
而这其中很多都与开发商有直接关系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处主任科员郑富建介绍说,根据统计,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接到的关于物业公司的投诉中,大部分都是由水、电、暖等公用服务不到位以及建筑质量问题引起的,真正由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引起的不到5%。
“ 一个新建小区,物业公司进去,有几个会因为楼道里有碎纸片没扫干净就产生纠纷的?大都是水、电、暖、工程质量等存在问题引起的。这些,很多都是因为小区没有按照规划建设、移交造成的,和房地产开发有直接的关系!”他说。比如,目前正在处理的伟东新都物业纠纷就是如此。小区近期屡次停电,给业主正常生活带来很大影响。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小区的变压器容量不够,一到用电高峰就会跳闸。这些都是开发建设过程中的遗留问题。“这个夏天比较热,关于用电、用水的投诉一天就有五六十件,但物业公司也只是代收水电费。”郑富建说。
去年,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曾对济南市258个新建小区进行调查,发现有190多个居民住宅小区水、电、暖未实行服务到户、收费到户。对物业公司来说,代收代缴水、电、暖费用成了沉重的负担,这也是物业矛盾集中显现的区域。
再以最近频繁发生的车位纠纷为例。一些老小区在建设时没有考虑到小区车辆会快速增加,车位建设不足,近期矛盾开始凸现,业主不满物业公司管理,用车堵门的事儿也时有发生,而实际上物业公司也没有好的解决办法。
■对话延伸
小区纠纷都从哪儿来?
小区纠纷几乎成了常态,甚至数次发生业主堵死马路要求维权的事例。是什么原因导致物业纠纷频发?根据对济南市部分小区的调研情况看,物业纠纷主要来自五个方面。
一:开发建设、销售环节遗留问题引起的纠纷。比如,开发商擅自变更小区规划或在部分房屋预售后变更规划;小区未按规定标准建设水电暖设施并办理水电暖设施的移交,居民入住后仍然使用临时水电,价格贵;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却得不到维修等。
二:水电暖差价导致的纠纷。目前济南市近70%的居民小区水、电、暖未实行服务到户、收费到户,供水、供电、供暖企业“抄大表”,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向业主收取水电暖费,并负责转供水电暖,收费与供应时经常发生纠纷。
三:物业企业经营服务不规范引发纠纷。部分小区居民认为物业服务标准与收费不等价,存在少服务多收费的问题;部分物业企业擅自经营小区共用部位获取不当利益;业主与物业就车辆丢失、家庭财产被盗等责任认定不一致等。
四:业主违规导致的纠纷。比如业主违规装修、私搭乱建、违规饲养宠物、乱停车辆等,导致其他业主不满,从而引起纠纷。
五:业委会操作不规范引起的纠纷。业委会违规运作,损害小区业主利益,引起小区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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