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曝光
应止于平民隐私
针对此事,天之权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张少春分析认为,拍摄交通违法照片,这是民警在执行公务,是行使法律所赋予的职权,无可厚非。就算拍摄到了不雅照,也不存在侵犯当事人隐私。
但是,如果民警随意扩大其传播范围或用做其他用途,比如利用其工作便利将拍摄的照片公布在微博、博客等公开平台上,这就涉嫌侵犯当事人的隐私,应当及时删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张少春分析,从各地经验看,监控系统的维护是由公司负责,警方负责调用其监控数据,所以目前还不能就认定是从警方泄露出来的,不排除是有人恶搞或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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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摸奶哥”
邓嘉陵辟谣
昨晚,有网友发微博称川BY0008车主邓嘉陵发微博声明:当天搭车女孩突发心脏病,说心口痛,自己用手给她进行紧急按摩,以降低痛楚,并急速朝医院开去,所以才会超速!并且提出,要起诉交警部门泄露他人隐私。
对此,记者给予求证,发现各大微博均没有叫做邓嘉陵的用户,可以认定确实有人在利用微博,发布假消息。
昨日下午,“绵阳公安交警” 的实名认证新浪微博连续发出声明,称将对图片来源及真实性进行调查,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编辑:闫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