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普
央视主持人赵普,再次打起维权官司。因为开发商没有如期办理房产证,赵普起诉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5万余元。但开发商认为,房产证未能及时办理是受政府相关政策影响,开发商没有违约。
昨天下午,赵普本人并未出庭,双方均是分别由两名代理人出庭。赵普在2006年9月1日购买了原宣武区朱雀门的房屋一套,与开发商北京中集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预售合同,约定在2006年年底前交房,并在交付之日起720日之内,保证房主取得该房屋所有权证书。最终,赵普在2006年12月20日收房,但直到2009年7月22日才拿到房屋所有权证书,超期212天。赵普认为,开发商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应按照拖延一日,支付全部给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总计15万余元。
在庭审中,开发商的代理人认为,在合同中双方约定,由于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造成房产证不能及时办理开发商免责,而造成房产证迟迟没有办理下来的原因,正是因为小区存在楼外公摊面积,开发商按照建委的相关文件执行所致。由于赵普的代理人不认可开发商提供的两份政府文件的真实性,法官宣布休庭,要求开发商的代理人提交文件原件,或者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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