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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规避新政招数高风险

2010-05-31 17:53 作者:赵尔印 来源:

4月15日以来,二套房贷收紧政策出台后,首付50%,利率要上浮10%,也让不少“准买家”望而生畏,逐渐打消了购房的念头。记者从中介人士处获悉,为了应对二套房贷新政,一些中介帮助购房者弄虚作假,通过提高评估价格来从银行获得原来同等金额的贷款,变相减少首付。

  4月15日以来,二套房贷收紧政策出台后,首付50%,利率要上浮10%,也让不少“准买家”望而生畏,逐渐打消了购房的念头。但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部分买房人正在采用各种方式来规避房贷新政中的高利率和高首付。记者也向中介和律师打听到了买房人“曲线救国”的几种招数,律师提醒这些招数后患无穷。

  招数1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更划算?

  第二套房,扬城目前的商业银行均执行首付50%,利率上浮10%的二套房政策。目前能顺理成章取得低利率和低首付的方法就是用公积金贷款。

  记者了解到,与商贷相比,公积金政策要宽松许多。购房人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20%。即便是借款人此前申请过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公积金“二次房贷”的政策,首付仍为四成,利率比商业贷款0.7倍之后还要低。

  劣势:贷款额度有上限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公积金执行“二次房贷”额度减半的政策。现在,夫妻双方最高可贷35万元,个人最高可贷21万元。额度减半发放,就是说“二次房贷”,夫妻二人最高只能贷17.5万元,个人最高只能贷10.5万元。这对动辄几十万的房子而言,可贷额度相对较少。

  招数2 请无房产的亲朋好友帮忙?

  按照目前扬州银行普遍“认贷不认房”的政策,只要之前贷款买过房的,无论还清与否,再贷都算二套。一些买房人想到了让一些没有房产的亲朋好友,以他们的名义购房申请房贷,则可获得首套房的优惠。

  “新政出台到现在,我已经接到了两例这样的咨询人。”江苏盛祥律师事务所的周晓明律师告诉记者,张女士准备贷款买二套房,由于此前贷过款,咨询了多家银行,都得到了首付50%的回复,“她准备将房子记在亲戚的名下,以丈夫的姐姐的名义购买,私下也准备立一个书面协议。”

  后患:房产归属成问题

  周晓明律师提醒市民,如果采用这种做法,银行固然很难发现,但市民本身也存在风险。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产的权属以房产证为准。如果一旦和亲朋好友发生矛盾,自己缴了首付款,却不能落户到自己名下,等于“赔了夫人又折兵”。即便私下立下书面协议,也有隐患。一旦亲戚发生意外,写在其名下的房产就成了遗产,只有他的直系亲属才能继承,会带来产权纠纷。

  招数3 夫妻假离婚暗渡陈仓?

  江苏乐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徐晓剑称,在房贷新政出台两周内,已有两位市民向他咨询能否用离婚的方式规避房贷政策;江苏征远律师事务所的吴春雨律师也表示,他也接到过类似的电话咨询。“这种做法行不通,还是不要尝试好。”面对询问,徐晓剑律师表示,他还是通过阐明法理的方法,劝告咨询者要谨慎。

  市建行房贷部主任孙钟雨表示,买房人如果“假离婚”,确实有空子可以钻,“银行是以家庭为界定单位。夫妻双方,只要有一个人贷款买过房,无论房子有没有出售,再贷都算二套房。但如果夫妻离婚,以没有贷过款的丈夫个人的名义再买,银行按照他提供的离婚证,查询丈夫个人的征信报告,如果他没有买过房,就算作首套。”

  后患:弄假成真最麻烦

  徐晓剑律师称,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是否复婚,均由当事双方自愿决定,“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有了歪心,拒绝复婚,很可能会导致双方假戏真作,形成社会不安定因素。”

  徐晓剑表示,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一方买房,只要在复婚前取得产权证,那房产就属于买房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另一方只能吃哑巴亏。

  招数4 抬高评估价增加贷款金额?

  记者从中介人士处获悉,为了应对二套房贷新政,一些中介帮助购房者弄虚作假,通过提高评估价格来从银行获得原来同等金额的贷款,变相减少首付。

  记者得知:比如房屋实际价值为100万元,房贷新政出台前,购房者只需缴纳30万元首付款,同时从银行贷得70万元资金。而新政出台后,首付提高到五成,购房者无法凑齐首付,于是中介为购房者制造一份虚假的三方协议,将房屋评估价抬高到140万元,可从银行获得70万元的贷款。这样,新政执行前后,购房者从银行贷到的资金相同,而实际上购房者只付了30万元的首付款。

  中介人士表示,实际上就是制作两份合同,即所谓的“阴阳合同”。一份合同按实际房屋价值计算,执行首付三成,一份则按抬高后的房屋价格计算,首付五成,而银行根据后者发放贷款,购房者只要按前者支付首付款即可。 记者 金鑫

  后患:发现异常银行停止放贷

  市中行个人营业部副总经理房建栋表示,银行有自己的评估系统。银行一般是参照合同价、评估价以及契税的税款缴纳证明上的价格,按三者中最低的发放贷款。即便是抬高评估价,买房人也要多交税款。对于抬高评估价欺骗银行的现象,银行可通过查询数据库系统,一旦发现异常评估价就会把这笔贷款压下来,拒绝放贷。

  招数5 打时间差同时贷款

  一位与记者相熟的中介表示,如果非要购买一套以上的房屋,可以在看好两套住房之后,同一天或同一时间去不同的银行办理贷款,这样银行会难以查询。

  后患:房价下跌损失惨重

  这种做法是否可行?房建栋表示,确实存在操作可能性,且银行很难防范。 “贷款买房的信息在征信系统中会在一个月之后才能查到,首次买房者若在此期间向多家银行贷款买多套房,银行无法查到他在其他银行的贷款买房记录,就会按首套房来办理。 ”但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因为房贷紧缩政策并未停止,更严厉的房贷调控可能出台,如类似物业税之类的政策以及地方房贷细则政策,手里握有多套房的投资客可能因此损失惨重。

  扬州网讯(记者金鑫)

  据悉,从昨天开始,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开始对首套房的贷款利率进行调整,首套房7折优惠利率已经正式取消。昨日记者咨询了建设银行扬州分行的相关负责人,我市建行表示,目前尚未接到总行新的规定,首套房的政策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据悉,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已于近日接到总行的正式通知,并于昨日开始实行新规。而对于个人信用较好,属于银行优质客户的申请者,银行可最低给予基准利率0.85倍的优惠。

  建设银行扬州分行房贷部的孙钟雨主任表示,市建设银行目前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执行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据悉,市建行目前执行的首套房政策是,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0.8倍;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0.75倍。首套房7折优惠利率也已正式取消。目前,尚未接到总行新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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