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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欲卖房赴美与前夫争夺女儿抚养权

2010-03-11 17:05 作者:赵尔印 来源:

台湾艺人贾静雯去年曝出婚变,此后她与前夫孙志浩就女儿的监护权展开争夺战。2.无公民身份难度高:监护权官司,美国法院虽然多会判给母亲,但孙志浩和梧桐妹为美国公民,贾静雯则不是,美国法院更看重这点。

  本报综合消息 台湾艺人贾静雯去年曝出婚变,此后她与前夫孙志浩就女儿的监护权展开争夺战。据台湾媒体昨日报道,为了确保能打“争女”持久战,贾静雯考虑卖掉她上海价值2000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400万)的房子。

  去年4月,贾静雯曝出婚变消息,并泣诉女儿梧桐妹被孙志浩带往美国,双方展开“争女”大战。此后,孙志浩被曝已放弃台湾籍,改入美国国籍,若贾静雯想和他争女儿,只能诉诸国外法律。

  贾静雯只好与母亲赴美,请当地律师打官司。据悉,贾静雯最后一次在台湾公开露面是“8・8水灾”的公益活动,此后半年多时间她长期待在美国加州。在美期间除了庞大的生活开销外,贾静雯还面临着一笔巨大的官司程序费用。有律师估算,整个官司程序费用至少需要花费800万新台币以上(约合人民币160万元)。

  据了解,为了争取女儿的监护权,贾静雯已推掉了工作,断了收入来源。经纪人王芸表示,贾静雯最后拍摄的内地剧《侬本多情》今年初播出后反应不俗,这其间陆续有5个广告、3部戏的邀约。但她在发邮件与贾静雯交流后得知,贾静雯在官司结束前婉拒一切工作。

  目前,有消息称贾静雯考虑卖掉她上海价值2000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400万)的房子,确保能够打持久战。据悉,贾静雯2年前以千万元新台币买了这栋房,原本是想让母亲能住在她与孙志浩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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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洋争女三大难关

  1.官司花费成本极高:在美国提起诉讼的费用非常高,仅以假处分(当事人为避免权益受损,向法院申请暂时限制对方行为)程序为例就要150万元新台币。

  2.无公民身份难度高:监护权官司,美国法院虽然多会判给母亲,但孙志浩和梧桐妹为美国公民,贾静雯则不是,美国法院更看重这点。

  3.专家证人制度劣势:专家证人由当地人出任,对双方财力、心理状况等层面做评估,在美国有房产的孙家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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