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局与省住建厅联合发文加强住宅信报箱建设

2012-05-28 09:09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信报箱建设,近日,山西省邮政管理局与省住建厅联合发文,要求各级住建、城乡规划、邮政管理、房地产管理部门切实把信报箱建设纳入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范畴,共同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山西省邮政条例》、《住宅设计规范》和《住宅工程信报箱技术规范》(以下简称“两个《规范》”)的贯彻落实工作。

  文件要求,要将住宅信报箱建设纳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建设单位在组织住宅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按照规定会同邮政管理部门进行信报箱工程验收,验收程序、内容应符合《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做好信报箱补建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将信报箱补建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要建立统筹协调推进信报箱建设的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定期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落实责任,邮政企业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共同推进住宅信报箱建设。相关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山西省邮政管理局

admin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