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房管局长:奖励个人购房不存在政府职能错
2012-05-10 08:01 作者: 来源:
5月9日,江苏省扬州市房管局局长勾凤诚接受采访时表示,“政府奖励个人购买成品住房,我们是有依据的,不存在有政府职能错位之嫌。”
据中新网报道,勾凤诚称,奖励购买成品住房的政策不能与“救市”或者“托市”混为一谈。同时他强调,扬州坚决严格执行国家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不会有丝毫动摇。勾凤诚说,2011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成品住房开发建设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1〕14号),要求到2015年要实现市区中心城区新建住房中成品住房比例达到40%的目标。并提出各地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
5月7日,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今年7月1日起的一年内,个人购买成品住房将获得房屋合同价款4‰—6‰的奖励。勾凤诚称,此举就是为了落实省里推动成品住房建设的政策。同时,也是为了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的开发建设,引导和鼓励群众购买成品住房,倡导科学居住理念。
“政府奖励个人购买成品住房,我们是有依据的,不存在有政府职能错位之嫌。”勾凤诚说,今年4月27日国家财政部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167]号),明确提出发展绿色建筑,切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要求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意见中指出大力推广住宅全装修,推行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或菜单式装修,促进个性化装修和产业化装修相统一。成品住房(俗称精装修房)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趋势,也是国家政策鼓励的重点。勾凤诚表示,扬州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推广住宅全装修,推行新建住宅一次装修到位。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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