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奖励购房 100总价80万成品住房可奖4000元

2012-05-09 08:42    作者:   来源:  

  江苏省扬州市财政局、扬州市房管局近日联合发布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的一年内,该市个人购买成品住房将获得房屋合同价款4‰-6‰的奖励。

  扬州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千分之六的奖励;对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千分之五的奖励;对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千分之四的奖励。而“房屋合同价款”仅指房屋本身价款,不含车库、车位、公共维修基金等价款。

  据测算,以一套100平方米、总价为80万元的成品住房为例,按通知规定,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5‰的奖励,即购房者将拿到4000元的奖励。

  8日下午,扬州房管局官网澄清,扬州将继续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推荐阅读:

  扬州奖励购房 专家称因商品房成交持续萎缩

  扬州“奖励购房” 政策本身影响有限

  扬州“奖励购房” 专家称被叫停可能性很大

  扬州“奖励购房” 任志强称其为“暗渡”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admin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