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2年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
2012-05-07 11:22 作者: 来源:
开栏语:
5月,新疆将迎来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两周年。在这短短的两年里,新疆在政治、经济、社会、民生、文化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尤其是“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保障性住房”三大安居工程的建设实施,让120多万农牧民喜迁新居,90万城镇中低收入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正如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所说,“拥有住房是每个家庭的梦想和重要财富”。百姓们在家园变迁中感受到的不仅仅是舒适和安逸,更多的是幸福与尊严,大大提振了全区各族群众勤劳致富,共建大美新疆的信心。即日起,天山网推出《安得广厦千万间 天山南北俱欢颜》新疆安居工程巡礼系列报道。今日刊发第四篇《新疆2012年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
天山网讯(记者斯琴报道)实施住房保障是解决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提升住房质量和住房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举措和重要民生工程。
从今年开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通过集中新建、配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有效缓解新就业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力争解决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 2012年拟建29.5万套
4月10日,随着乌鲁木齐市今年第一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十七户天山康居苑三期廉租房小区开工,2012年乌鲁木齐保障性住房建设序幕由此拉开。
“天山康居苑三期廉租房小区可解决852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各项配套设施都很完善。”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孟振江介绍说。
据悉乌鲁木齐市今年计划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2050套,其中廉租房5050套、经济适用房2500套、公共租赁房4500套,重点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问题。据了解,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由政府集中建设,经济适用房全部在商品房小区里配建。
记者了解到,全区今年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为29.5万套,包括廉租房7.7万套、公共租赁房5.4万套、经济适用房0.7万套、限价商品房0.5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8.5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0.9万套、农牧场危旧房改造1.9万套、林场危旧房改造0.4万套、牧场危旧房改造3.5万套。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张鸿说,今年我区的保障房建设要做到准入标准统一、审核严格、轮候合理、分配公平、退出有序,提高保障性住房的使用效率。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副处长陈军介绍说,自治区每年从新增土地指标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各市县建立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且符合划拨方 式供地的项目,要加快审批进度,随报随批。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以及农转计划指标,优先满足保障性住房建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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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方式筹集房源,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近几年来,随着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的逐步加大,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已经或正在得到改善。但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按照现行政策又不属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成了住房政策的“夹心层”。此外,还有两类人群需要关注,一类就是尚没有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较为困难。第二类就是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他们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
要解决这些居民的住房困难,如果全部依靠扩大廉租住房供应,短时间内财政无力承受,因此,通过多种方式筹集房源,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是比较符合实际的做法。
自治区每年都从新增土地指标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城镇保障性住房,不同于往年的是,从今年开始,自治区积极从中央争取补助资金;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债券资金将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步实现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各市县将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这段时间以来,自治区还专门派督察组在各地督查,积极推动住房保障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开展,从目前自治区住房保障工作督促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基本落实。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自治区将积极从中央争取补助资金,中央代地方发行的债券资金将优先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步实现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各市县将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不低于10%的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市县成立融资平台,利用金融社会资金建设保障性住房。自治区还将出台措施,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陈军表示,今年将继续做到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巡查率100%,相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严把竣工验收关,对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的,决不能交付使用,加大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查处,依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让老百姓住得放心。
新疆首个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实施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办法将从5月1日起实施。今后,新疆保障性住房从选址、规划到设备、施工等各个环节将有统一标准。
据了解,这是新疆第一个有关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标准,其中,对保障性住房的选址、规划、建筑、设备、施工和验收等环节都做了详细规定,按照这个标准,家庭人口数量不同,所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套型、面积也会有所区别。
2011年,新疆计划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34万套,实际开工35.6万套。今年,新疆将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计划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29.5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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