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房管局局长:两家公租房经营公司目前并无降低

2012-05-05 03:40    作者:   来源:  

  东方网5月5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从去年“新国八条”开始,一系列调控“组合拳”对上海楼市影响如何?今后限购政策是否会有变化、“四位一体”的保障房体系又将有哪些新的举措?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昨天作客“民生访谈”时表示,上海将坚决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力度不减,政策不变,确保本市全年住房价格稳中有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同时本市正研究尝试廉租房与共有产权保障房(经适房)的衔接政策。

  房价已经有所下降

  调控一年多,以限购为主要内容的调控政策的效果、是否会延续等问题一直引人关注。

  刘海生表示,房地产调控政策不会松动,目前上海房地产市场中的投资、投机的行为得到了基本遏制。“限购政策是全国宏观调控政策,上海也需要限购,该政策何时取消还需要看条件,包括房价是否得到控制,能否回到一个相对合理的水平等。”

  近郊廉租房可转经适房

  共有产权保障房(经适房)准入门槛按照今年的计划不会再调整。刘海生透露,将听取入住居民、选房居民、社会各界对上海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意见,把该办法上升为政府的规章,变成一个政策性的文件。

  对部分享受廉租房政策有余、购买共有产权房不足的群体,刘海生表示,本市正研究尝试廉租房与共有产权保障房的衔接政策。

  本市去年8月进一步放宽了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收入标准调整为人均月可支配收入1600元以下,财产标准调整为人均财产5万元以下,并实行分档租金补贴,将本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覆盖到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存在困难的群体。同时,放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范围从原有的孤老病残、社会优抚等特殊廉租家庭放宽至家庭人数在2人以上、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的一般廉租家庭。

  据了解,本市正在积极探索新的房源配租机制。今后,中心城区等特定区域内建设筹措的廉租房源,只能一直用于廉租家庭租赁使用;近郊大型居住社区中的廉租房源,则可经市和区(县)政府批准后转化为共有产权保障房。廉租实物配租家庭可根据支付能力和实际需要,在符合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条件的情况下,直接选择购买已配租的房源。

  公租房租金暂不降

  房管部门介绍,上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新江湾尚景园和华泾馨宁公寓供应工作自去年12月底启动,至3月10日首轮申请截止,各区受理总量约2000户,占供应房源总量的四成左右。目前,首批对象已完成选房、签约,正式入住公租房。

  “这一签约入住的情况比我们预想的要稍差一些。”刘海生在访谈中透露,“我们也分析了这里面的原因,包括租金、户型等问题”。刘海生指出,市民普遍认为,公租房像过去的福利分房一样,要比市场上的租金低很多。但房源出来一看,低得并不多,因此吸引力大减。

  从5月份起,两处试点项目将转入常态化供应阶段,随时满足符合条件对象的租赁需求。根据试点阶段市民的意见与呼声,最近市房管局已出台相关措施,通过扩大试点项目供应区域范围、合理放宽供应标准等一系列手段,优化供求结构,满足更多住房困难职工和职工家庭的租赁需求。

  “目前的两个市筹公租房项目都处在市中心的边缘地带,今后我们鼓励更多科研院所,包括宝钢这种大企业建公租房。”刘海生还特别提到,有关方面拟专门为上海户籍居民租住公租房设立一个公共户口,与之进行政策配套,就是说,每一个地区有公共户口,如果租住公租房,就可以落在这里面。“户口的问题解决了,小孩读书的问题也就可以解决。”

  在今年2月,市房管局发布的《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中,就已明确“承租人及居住使用人具备上海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可将户籍迁入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的派出所的公共集体户口,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须按规定将户籍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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