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公租房将可提取公积金
2012-04-29 04:38 作者: 来源:
如果你符合公租房保障人群条件,将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公租房租金。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举行的“优化服务年”活动上获悉,该中心将推出10项便民措施,市民办理公积金业务将享受更便捷的服务。
据了解,按照现行公积金提取政策,为照顾困难人群,被纳入合肥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才能提取公积金。此次,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着手研究政策,将进一步完善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将简化办理程序和手续,支持租赁住房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未来租住公租房的市民将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房租支付。
此外,该中心还将实行周六半天对外服务和预约服务制,为正常工作日不便办理业务的市民提供服务。建立“网上业务办理大厅”和短信平台,市民不出家门即可办理相关的公积金业务,并了解住房公积金业务情况。
三县居民也将迎来利好消息。下月开始,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县管理部将全面开展委托提取业务,居民在家门口即可办理还贷、提取业务。今年,该中心还将做到联名卡全覆盖,提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效率。同时,还会选择合适地点,增加服务网点,方便缴存职工和单位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结合数字档案的建设,减少办理业务资料。另外,还将聘请业务监督员,开门改善服务。(记者胡霞利/文 张洪金 王从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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