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综合计征或将施行 首先在金融房地产业进行

2012-04-28 10:39    作者:   来源:  

  【《财经》(博客,微博)综合报道】

  据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报道,4月26日,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透露,税收征管部门已经准备在金融、房地产从业者等高收入群体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征税试点工作。不过,这一消息并未得到税收征管机关的证实。

  报道称,国税总局局长肖捷日前在回答网民提问时坦言,“目前,我国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条件还不完全具备”。“建立纳税人单一账户制度,所有的收支项目均通过该账户,严格控制现金交易,建立较为完备的社会征信体系,个人纳税情况与其贷款、就业、求学、经商、领取养老金等直接关联,税收信息化建设较为发达,全社会纳税意识和护税积极性较高,税收违法成本较高等。”

  “综合税制”是税收征管机关的专业用语,意指将个人或征税对象的所有收入先行加总,然后按照一定的税率统一征税。在此之前,高收入群体与普通工薪阶层一样,采用分类征税制度,即将收入分类申报,按各项分类收入标准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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