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超标致新房两年无法入住

2012-04-23 07:00    作者:   来源:  

  本报讯 (记者 栾吟之 通讯员 汤峥鸣)蔡先生花了30多万元委托一家装饰公司装修新房。可由于甲醛超标,装修完工将近2年蔡先生仍无法住进新居。为此,蔡先生将对方告上法庭。日前,黄浦区法院判令装饰公司限期整改,按每天100元标准支付蔡先生无法入住新居期间的违约金,并支付鉴定费用1800元。

  2009年9月,蔡先生委托一家外资装饰公司对他新买的一套复式四房两厅房屋进行装修。双方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承包方式为部分承包,总价31.75万元。2010年6月,装修工程如期竣工。可拿到新房后,蔡先生发现房间内味道非常刺鼻,根本没法居住,于是便将房屋空关了1年多。2011年7月,蔡先生花了1800元请来专业环境检测公司对房屋进行环境质量检测,结果显示5间房屋甲醛含量仍超标。

  蔡先生立即将检测结果告知装饰公司。对方随即也请来另一家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论为一楼有两间房间甲醛超标。装饰公司当即表示,愿进行空气治理,但不同意整改。对此结果蔡先生并不满意,多次交涉后,他向法院提起诉讼,不仅要求装饰公司进行整改并支付检测费,同时还提出按每月1.2万元标准赔偿从竣工日到起诉之日的损失19.2万元。对蔡先生提出的这些诉请,装饰公司均不同意,并对检测时蔡先生已将自购家具搬入房间提出异议。

  蔡先生认为,装饰公司检测的是没有家具的两个房间,屋内只剩下装饰公司定制的固定橱柜,检测结果也均为甲醛超标。且装饰公司在提出检测时,并未要求将家具搬离,检测也是在被检测房屋完全封闭后才进行的。装饰公司则坚持认为,蔡先生主张系争房屋存在空气污染,是在其将家具搬入房间内的情况下发生的,家具本身存在甲醛挥发,公司已明确告知若客户将家具搬入,则产生的空气污染将不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装饰公司应该知道在检测时房间内不能有客户自购的家具,因此法院认定装饰公司委托的检测单位在检测时房间内的柜、桌均为装饰公司制作。同时,报告中显示一楼南间也只有柜子,该柜子是由装饰公司制作的。现检测结果为甲醛含量依然超标,由此可认定系争房屋的装饰装修是导致房屋甲醛含量超标的原因。

  法院认为,根据合同约定,装饰公司理应进行整改,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支付检测费用。至于蔡先生提出的赔偿请求,因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系争房屋的收益为每月1.2万元,因此法院依照双方合同约定,确定装饰公司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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