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押金的收据不见了

2012-04-22 05:38    作者:   来源:  

  家住九龙坡区西彭镇的吕锦秀,给时报通66099999打来电话:2009年我租了一个门面做小生意,后来门面租金要涨,我就没再租了。当时交了1000元的押金,但是条子我弄丢了,物管那边说他们也查不到原始单子,这下我怎么办呢?

  本报记者 万雨:37岁的吕锦秀以前一直在厂里打工。2009年12月份,她在西彭西城美地小区租了一个门面做窗帘生意。吕锦秀说,门面的建面是65平方米,合同是一年一签,有1000元的押金,每个月租金是650元。

  合同在2010年12月就到期了,但双方却没有续签合同。一直到2011年4月8号,吕锦秀收到一份通知,告诉她:合同已经到期,要她在4月20日之前搬离。

  “我去问过,租金涨了一半,觉得高了,就没再租了。”随后,她便搬离了门面。

  大约在去年4月20日时,她找到物管,让他们去检查门面,好办退租手续。“他们还让我把之前签的合同交回去,想到还有押金要退,我就把钥匙和合同都交了。”吕锦秀说,她当时便告知了,说当初交押金的收据不见了,“工作人员说没什么,他们可以回去查原始资料。”

  后来,物管告诉吕锦秀,他们到处找了,找不到吕锦秀交押金的单子。“他们说因为我自己的不见了,他们也查不到,就没办法退我钱。”吕锦秀说,事情已经快一年了,她不知该如何是好。

  小区物管一位姓范(音)的主管说,为这事她跑了公司很多次,但还是查不到,“其他人的都有,就是没有她(吕)的。”范女士说,如果吕锦秀自己没有收据,公司也查不到,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

  吕锦秀说,当初交押金时,她是将钱交到一位姓陈(音)的工作人员手中,但她现在已经不在物管公司上班了。范女士说,她曾经问过陈女士,但陈女士说自己也记不清了。

  昨天,我们也联系上陈女士,她说毕竟是几年前的事了,确实有些记不清了,但她认为:“交肯定是交了的,因为只有交了钱,公司才允许装修,才会把门面租出来。”

admin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