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最爱 骗中介费和差价
2012-04-11 10:16 作者: 来源: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慕华)业主60万元卖房,可买主付的却是65万元,这中间的5万元差价哪去了?中介拿走了!
记者昨日从市消委会获悉,近两年来,关于东莞房产中介机构的投诉不少,主要集中在乱收中介费、侵吞定金、隐瞒房源信息实情等5大方面,而这种让买卖双方“低卖高买”,骗取交易差价的伎俩就是其中一种。
赚取差价等乱象频出
当前,不少老百姓通过中介租房、购房,买卖双方的房源信息、交易操作全靠中介提供和促成,中介角色是否诚信,决定了交易的公平性。市消委会方面昨日就指出,根据近两年受理房产中介投诉涉及消费者被宰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中介机构乱赚取差价、侵吞定金、隐瞒房源信息实情、合同霸王条款等5大方面。
“第一方面就是赚取差价。”市消委会副秘书长邹先生说,中介与同行串通、鼓吹甚至捏造国家政策调控等手段,控制房源压价收购,影响买卖双方交易意向,伪造“竞买竞卖假象”,让买卖双方低卖高买,以此就骗取了交易差价。
乱收中介费也是投诉的一大热点。市消委会称,目前房产中介费行业惯例一般以不超过成交3%的幅度收取,暂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中介自由收取的空间大,消费者心里没底,甚至被中介利用欺瞒手段双边重复收费。第三则是骗取定金。中介利用“诚意金”、“意向金”等名义,规避“定金”的法律约束,企图预先把部分佣金囊入袋中,避免交易过程中受双方反悔、串通、被同行抢客等不利因素影响导致交易中止,分文无收的情况。
另外就是合同条款剥夺权利和以次充好两大方面。比如预设交易失败没收定金的霸王条款,中介往往先把不好卖的滞销房源推荐给客户,把优质的房源说成是品质较低的房源,混淆购房者的视听。
签订规范合同是前提
一些房产中介为促成交易,协助买方造假资料被银行揭穿导致无法交易,买方也怂恿中介造假,由此引起的中介费争议。那么,消费者如何防范房产中介交易被宰?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选合法的中介机构。查看了解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的资质,可咨询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第二,买房下定金需谨慎。要求中介公司出示与卖方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书》,了解协议中包括的房屋基本情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向买家收取定金的内容,约定退定条款。
第三,签订规范合同。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应主动要求中介签订东莞房地产中介协会推出的《房地产中介买卖居间合同》合同范本,范本涵盖了二手房交易的所有手续、细节、服务内容和佣金给付等重要条款,以此减少纠纷。
第四,了解最新的国家房产调控信息和趋势。买卖双方主动了解房产交易形势信息,避免被不良中介忽悠,赚取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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