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付房租 仅3人办成

2012-04-10 10:18    作者:   来源:  

  4月1日,《扬州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实施办法(试行)》实行。记者昨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截至4月6日,已有26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其中,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的23人,共计支取公积金25274元;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3人,共计支取公积金9830元。

  现场目击

  成功提取只需几分钟

  昨天,在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一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的市民正在办理手续。

  只见他拿出准备好的“房屋权属证书”和“物业管理收费票据”,交给了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经审查后,对其原件进行了复印,然后告知他可去缴存银行提取相关费用。记者计算了一下,前后不过几分钟。

  “一般市民只要把相关资料准备齐全了,且资料属实,我们就可让他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相关费用。”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

  “双享”第一人

  帮姐姐缴房租物业费

  记者在系统里看到,一名叫做祁峰的市民于4月1日第一个提取了230元公积金支付房租。

  “我是为姐姐提取的。”经联系,祁峰告诉记者,他姐姐祁燕是残疾人,靠低保生活,2010年申请到了56平方米的廉租房,月租金39.6元。他不仅给姐姐提取了廉租房半年的租金230元,还有姐姐一年所需的物业费300元。“目前像祁峰的姐姐这样同时享受这两项政策的,还是第一人。”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员说。

  【热点解答】

  为何提付房租的少?

  大多租赁合同不合格

  自4月1日以来,前来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市民较多,但成功提取的只有3例。“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是半年一次,目前最高提取金额在4800元。”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说。

  “其实,前来咨询使用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市民很多。”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为何只有3人提取成功?主要是大多数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不合格。“通过市场租赁的住房,要提供"无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和"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该人员表示,目前有许多申请人提供的住房租赁合同没经过备案。

  为何租房人不备案?

  有些房子无房产证

  “许多租房人愿意去备案,但往往在备案过程中,有些房子没房产证,无法实现备案登记。”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见习记者 何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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