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保障房将有统一建设标准
2012-04-04 10:37 作者: 来源:
记者昨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福建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正在制订当中,将对保障房的户型、设计、配套等方面提出统一规范和标准。目前,正面向全省征求意见。
人口规模不宜超过一万人
《标准》拟对保障房社区的规划提出具体要求,最直接的即是控制规模。一个小区保障房的规划设计可容纳人口不宜超过1万人。同时,保障房的选址今后或将更多地定在主干道通达、公交便捷的城市新区或城乡接合部,这些地区建设的房屋类型多为公租房,且配套要完善。
在房屋的朝向上,保障房宜采取南北向或接近南北向,每套居室宜朝向南偏东15°至偏西15°范围,不宜超出南偏东45°至偏西30°范围。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规定是为了确保保障房的空间布局合理,让群众居住舒适。
保障房也要配建停车位
保障房是不是就没有停车位等公共建筑配套设施呢?《标准》拟提出,我省保障房的公建设施要差别化地配套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占地面积不会和普通商品房一样,但也会考虑远期的需求,初步定为:非机动车不小于2.4辆/100;机动车停车位配置标准按照0.2-0.7辆/100来执行。
记者了解到,普通商品房的机动车停车位配置标准在0.7-0.8辆/100,非机动车停车位配置标准在0.5-1辆/100。由此可见,保障房社区将更多地提供非机动车停车位,普通商品房则侧重于机动车位的配建。
除此之外,以1万人的小区为例,要配建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用房、社区文化娱乐室各1座,社区室外活动场地1处,生鲜超市1个,公共厕所1个,环卫工人作息站1个等。
廉租房每套不大于60平方米
与普通商品房不同,《标准》拟规定,“保障性住房宜以小高层为主,不宜采用低层建筑。”而超过7层以上或是高于16米的住房,都必须设置电梯,使用面积的系数至少在70%以上。
户型方面,廉租房一房一厅的套型建筑面积最高不大于45,两房一厅的套型建筑面积最高不大于60,每套廉租房的公摊面积大约在10-25之间;公租房的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60,高层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66;多层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60,高层不超过66。
据悉,各类保障房建设中,生活必需家具包括床、餐桌、茶几等,电器包括空调室内外机、电扇、洗衣机等的位置都会予以明确。另外,《标准》拟对保障房的日照要求予以规范,泉州的保障房建设要求日照达到3个小时的标准。(记者 吴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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