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配信报箱
2012-04-01 06:53 作者: 来源:
本报讯 酝酿两年,《江苏省邮政普遍服务保障监督管理办法》今天开始正式实施,它堪称目前全国最严格的邮政普遍服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办法》明确了我省邮政部门履行普遍服务义务的具体要求,包括营业时间、投递频次、投递时限、邮筒开取次数和时间、投递方式等。《办法》规定了邮政营业场所营业时间:主城区每周7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城乡结合部每周6天,每天6-8小时;农村地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6-8小时。投递频次和邮筒开取次数上,主城区每周7天,每天不少于2次;城乡结合区每周7天,每天不少于1次;农村地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1次。本省同一城市市区内互寄信件应在2天内完成投递,省内互寄的印刷品、包裹全程时限为3-7天。
目前我省城镇住宅信报箱安装率为75%,目前仍有183万多户城镇家庭没有。《办法》明确,“建设单位建设城镇住宅(居民)楼和农民集中居住区,应当设置接收邮件的信报箱”、“住宅信报箱的设置应当纳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范围”。新小区的信报箱保修期内的维保归开发商负责,保修期外归物业负责。另外,没有产权单位的老小区、城郊结合部的农村集中居住区以及安居工程保障房,政府将负责出新及设置,然后移交省邮政公司进行管护。
(曹旭超)
相关阅读:
选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选房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选房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选房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选房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选房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选房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选房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